强烈要求天元区政府公开公正解决损坏
我家房屋赔偿问题
我家是天元区雷打石镇的居民(雷打石瓷厂对面,户主:王铁龙),因政府在修建湘江风光带雷打石镇段防洪墙的过程中,造成对我家房屋的严重损坏,多处沉降、开裂、漏雨、房屋整体倾斜,无法居住,2011年施工时候,因施工对房屋的安全影响很大,政府要求我们住户全部搬迁出来后至今再没有入住。2012年下半年,指挥部委托株洲市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对沿线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我家鉴定为c级(我们认为这个鉴定结果不符合实际,房屋损坏程度已达d级),我们也多次找公道街社区和天元区湘江风光带指挥部反映一直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唯一坐下来谈了一次就口头答复可赔偿4万元,也没见到具体的文件和赔偿标准。据了解,我们家的左邻右舍的几户人家也都受到了类似的损坏,有的损坏程度还没有我家厉害,属一般损坏房,他们都陆续分别赔偿了20多万元到30多万元。在此,我们敬请天元区领导体察民情,公开公正公平的解决房屋赔偿问题,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
诉求人:王玉安
联系电话:13762328855
2015年6月24日
罗立志律师:律师意见房屋损害赔偿标准:责任人对相邻房屋损坏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了承担民事责任的十种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回复名誉,赔礼道歉。
罗立志,男,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电话:15073329090;15575180099; 电子邮件250542595@qq.com
该户(王玉安)于2012年8月9日由株洲市房屋安全普查办公室普查结果为危房局部c级,湘江风光带指挥部、雷打石镇政府、公道居委会一同与其见面两次,并详细告知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其本人认为补助标注未达到预期,应此拒绝签字。
湘江风光带建设沿江迎水面共计153户,目前为止已签订协议为142户,完成了90%以上。仍有包括王玉安在内的10栋11户未签订补助协议。经区、镇、社区共同上门多次,大家一致认为补助标准不能变。因此,现在仍按照原公布的,经区物价、财政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补助标准执行原房屋的普查登记。
天元区雷打石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0日
王某某于2012年8月9日由株洲市房屋安全普查办公室普查结果为危房局部c级,湘江风光带指挥部、雷打石镇政府、公道居委会一同与其见面两次,并详细告知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其本人认为补助标注未达到预期,应此拒绝签字。
湘江风光带建设沿江迎水面共计153户,目前为止已签订协议为142户,完成了90%以上。仍有包括王某某在内的10栋11户未签订补助协议。经区、镇、社区共同上门多次,大家一致认为补助标准不能变。因此,现在仍按照原公布的,经区物价、财政等多部门联合制定的补助标准执行原房屋的普查登记。
天元区雷打石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30日
2015-06-24 16:2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