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区于2015年6月30日,交付面积达到50%,为何开发商不按规定提交政府成立业主委员会?后来,有20%以上的业主联名请求成立业主委员会,政府部门为平息公愤,才出面指导成立(区间,所属开发商重重阻拦,并拒绝参加各次会议),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15年10月12日在房产局备案成立。但后面开发商借口说他们没有参加,公开发文说不承认业主委员会,并不断的给相关部门施加压力,全面扼杀九龙山庄业委会与摇篮中!
最后,通过“州长信箱”,口头通知业委会需要重选,3个月以来,任未见任何官方文件和正式重选的文书!目前我小区管理也来越乱,物业又唯命(开发商)是从,在小区胡作非为,又涉嫌大捞一把走人的迹象。且自物业进驻以来从未公示任何收支明细!
我小区业委会成员有心物业,多次也物业和开发商及相关政府部门协商无果,先处于架空状态。我们不愿看见他们的心血白流,也想在我们小区过着温馨的生活!仅此而已!迫切回复!
业主要自己动起来
业主要自己动起来
2016-05-09 22:36: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