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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县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巧取豪夺,剥夺移民户的居住权

2018-11-3 15:25:58发布10次查看
慈利县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巧取豪夺,剥夺移民户的居住权
我叫卓仁发,现年68岁,原系湖南省慈利县龙潭湾乡中桥3组人。年轻时参加过4年抗美援越战争。在枪林弹雨中驾驶着汽车途径友谊关往返于中越之间。身体累垮后,退伍后回家务农。
我的家乡属江垭水库修建所在地。1996年11月,应祖国建设的需要,我拿着国家补助的2万多元的房屋补助款以及我和妻子的一点积蓄,带着妻子儿女三人,移民到慈利县零阳镇十板村三组。并在此地购置了当地150㎡土地,办理了一切建房手续,修建了220.87㎡的房屋。1997年房屋落成后,我缴清一切建房费用,用儿子卓尚辉的名字取得了国有土地《房屋所有权证》,一生为国,奔波劳累的我,终于有了一个遮风避雨的家。
隐瞒欺诈,逼迫移民户签下不公平协议
早在2004年,我家房屋所在的地块被慈利县人民政府出卖给张家界市先锋物资有限公司,地块上的三户居民准备由该公司负责安置。由于公司法人出了问题,2009年,土地被政府收回。 2010年,此宗地被慈利县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相中,拟作为储备土地。于是,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开始上门协商拆迁事宜。这宗土地仅有3户居住需要搬迁,其他两户属世居户,宅基地属集体土地,唯独我家使用的土地属国有土地。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在交通便利的路边上找好了宅基地后,按照《张家界市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与他们达成了拆迁补偿协议。之后,拆迁办也要求我们的房产按集体土地补偿标准予补偿,并给我家指定了一块宅基地,承诺按国家相关规定填好宅基地,“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平房屋地基)。当时我极力反对,提出异议:
1:我们的房屋的宅基地属国有土地,我们给国家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不能以此标准执行。
2.拆迁办能帮另外的拆迁户协调关系,划出好的宅基地,为什么我就不行。我还说,只要宅基地较好,自己出资也行。 拆迁办领导告诉我:我的要求不符合“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的要求。他们的处理方案符合张家界市的相关规定,不行也得行。并按他们提供标准估了价,折合人民币共计199204.7元。
由于我和家人极力反对,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避重就轻,无视房屋是共同财产的事实,撇开我们,说只与卓尚辉签协议。卓尚辉在三级政府一拨又一拨人员的轮番接见下,败下阵来,与储备中心签订了协议。令人费解的是:所签的协议上写的是“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各存一份”。但是协议的文本上,主管单位的领导没有签字,该盖的公章也没有,只要卓尚辉一人在四份协议上签上名字,按上指纹。他们以主管领导出差未归,法人代表未签字为由,没有给卓尚辉一份应该得到的协议。说是等主管领导回来签字之后给卓尚辉送来。由于卓尚辉只有小学文化,且对政府部门的过分信赖,也就一签了事。转眼四年过去了,拆迁的事再无人问津了。直到今年五月10号,协议还没有送达。收到法院送达诉状后,卓尚辉在今年五月13号才拿到已经盖好公章的黑白复印件协议。
此协议,有几点令人费解:
一、签协议的方式有悖常理。甲方的法人代表签名和应盖公章没有,乙方没有协议。甲方行为方式和协议内容不符,违反了协议内容,具有欺骗性质。
二、拆迁办利用手中公权力肆意降低标准,将应按国有土地房产按集体土地房产估价。
三.将所居的房屋四平八达的密实优质宅基地换成由渣土埋填的松软宅基地,超深且交通不便。以次换好,大大增加修房成本。且一直没有征得被拆迁户同意,对拆迁户正常的诉求不予理睬,态度蛮横。而对有势力的世居户却百依百顺,让其得到理想的宅基地。缺失公平。
四、即使自己承诺“三通一平”的宅基地,到诉讼书下达之后仍然没有平整好。(2015年5月23日还在平整,见附件)
五.没有将如何安排宅基地的具体事宜写入协议书中,鉴于甲方应当拥有专业拆迁队伍的知识水平,储备中心有故意隐瞒之过。
恶意诉讼,迫人就范
此协议自2011年签订以后,国土部门的主管领导由于涉嫌贪腐被检察机关拘捕,拆迁之事便束之高阁。由于宅基地的是一直被搁置,无法拆迁,我们一家只好耐心等待重新协商。谁知,今年5月,慈利县土地储备中心缓过神来,一纸诉状将我一家告上法庭,请求法院支持“要求卓尚辉立即腾房交地”的诉讼请求。(见附件三)土地储备中心的官员利用单位具有绝对优势的财力、精力、人力资源,抓住移民户家庭贫困、承担不起巨额的诉讼费用的心理来压制移民户,用软刀子猎杀移民户。
众所周知,几年来物价飞涨,货币贬值,财富缩水。 按现今的物价,19万元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修起原先220.87㎡那么大的房屋的。一旦拆迁,我家将处在无钱建房、无房居住的悲惨境地。土地储备中心将自己应该承担的代价,蛮横转嫁给移民户,天理难容。
诉讼状称: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腾房交地,被告却至今不腾房交地”,可以看出,在没有处理好宅基地的,拒不兑现承诺的前提条件下,就要求乙方拆迁,所折射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政治生态,官场生态,真可谓苛政猛于虎。
土地收入,是慈利县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低收高卖,已属常态。但作为抗美老兵,我不禁要问:为了赢得战争,我落下严重的后遗症,身体羸弱,在风巧取豪夺,谁能维护移民户的居住权
关于红网“慈利县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巧取豪夺,剥夺移民户的居住权”贴的回复
卓仁发于2015年5月23日发贴题为“慈利县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巧取豪夺,剥夺移民户的居住权”贴的相关内容,作如下回复:
一、张家界市先锋农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原使用的国有土地情况。该公司于2004年2月取得位于慈利县零阳镇十板村境内7303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因该公司自身原因致使该宗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未足额支付到位,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65.2万元截止2009年未缴纳,慈利县人民政府于2009年12月依法决定收回该公司使用的73032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将收回的土地由慈利县土地储备中心储备。
二、卓尚辉(卓仁发的儿子)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情况。卓尚辉的住房占地97平方米,座落在收回储备的土地范围内需拆迁,涉及到的房屋拆迁补偿事宜,经与土地使用者卓尚辉协商达成协议,并于2010年12月21日由慈利县土地储备中心与卓尚辉签订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协议签后,慈利县土地储备中心按协议约定,于2011年2月16日,给卓尚辉支付了房屋拆迁补偿费173000元,生产生活设施费13669.1元,其他补偿费12565.66元,合计为199204.7元,规划确定宅基地占地面积为315.3平方米(被拆迁三户宅基地规划在该宗土地外,且相邻,安排的宅基地三通一平现已平整好),卓尚辉却未按协议约定自行腾房交出房屋范围内的土地97平方米。
三、关于慈利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法院起诉的问题。鉴于卓尚辉未按约自行腾房交出土地97平方米,影响了储备的土地挂牌出让,于2015年5月10日依法向法院起诉,法院已依法受理,待法院依法处理。
四、关于给卓尚辉的房屋拆迁补偿是否公平的问题。卓仁发一家原系湖南省慈利县龙潭湾乡中桥3组人,属江垭水库修建移民户,移民安置到溪口镇,后自己联系落户到慈利县零阳镇十板村三组,并在当地购置了约150平方米土地,并办理了9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手续,为什么又依据市政府34号令按集体土地补偿,因国有土地上房屋是纯货币安置,不能安置宅基地,在与土地使用者卓尚辉协商同意按集体土地上房屋补偿标准补偿,安排一处宅基地。2014年对该房屋重新进行评估,总价为32万多元,被拆迁人卓尚辉认为补偿不合理,慈利县土地储备中心承诺可按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请评估机构评估价补偿差额,不安排宅基地。两种补偿形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其一。
特此回复。
慈利县土地储备中心
2015年5月26日
2015-05-23 21: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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