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向阳财富商街商住楼应退还违规收费
我们于2011年10月国庆节期间,在茶陵县向阳财富街售楼处(开发商:株洲市凯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了8万元的订金并签订了订房合同,又于2012年10月6日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商品住宅房买卖合同》,双方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当于2013年3月31日之前交房并为我们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然而至今已过近八个月了,开发商仍然不能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等证件,同时开发商在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之前于2013年6月违法通知了部分购房者交房。因有些业主无房可住,同时在开发商的哄骗以及无奈之下收了房,在交房过程中,许多业主对其房屋质量提出质疑,要求开发商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后再验收交房,但开发商无法提供,因此有业主拒绝收房,之后又多次催告,开发商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其责任,开发商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业主的利益。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的条件);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我们与开发商双方签订预售《商品住宅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我们除了向开发商缴纳全部房款外,还缴纳了其他代收费近4万元,其中违规收费1万多元,提前收取物业费、契税挪用款项15000元/户(根据面积不同各房收取的费用不等),所收其他代收费明细如下:
1、契税是统一按总房价的4%收取;
2、维修基金是统一按总房价的3%收取;
3、房产办证是按每平方米16元收取;
4、国土办证是按每户1373元的标准统一收取(签订认购合同时只说要交473元,最后实收1373元,据说是每户加了900元的土地交易税);
5、用电上户每户720元;
6、用水上户每户1980元;
7、闭路电视安装费每户480元;
8、入户防盗门每户1500元;
9、单元入户门每户1350元;
10、管道燃气安装费每户2300元;
11、物业费按0.8元/平方米。
以上代收费的1、2、3、4、11项都收的不明不白(如:1、财税[2010]94号文件中规定“普通住房”且是“首套房”的可享受契税减半优惠,湖南省的契税标准是4%,减半应是2%;2、湘价服[2009]36号文件明文规定测绘费和绘图费由开发商负责缴纳;3、株政办发[2006]21号文件规定白蚁防治费由开发商纳入建设规划,费用计入成本;另外开发商按每平方米16元的标准收取房产办证费,严重违规;4、湘价服[2009]34号规定“房产交易费”由开发商承担;而这些费用开发商全部要求业主承担。还有湘价服[2010]76号文件明文规定交房前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商承担,华信物业和开发商却要求我们业主承担)。
代收费明细5、6、7、8、9、10项共8330元都属于乱收费,依据《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该文件已于2009年7月1日正式实施,文件中明确规定,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开通到户建设的所有费用(俗称“开通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结算,并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另行收取。这些费用应立即全部清退给业主。
另外关于绿化、照明、道路、消防、停车位等基础设施问题:《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场所,应当按照停车场配建标准配建、增建停车场,并不得擅自停用或者改变用途:(三)居住区;(五)大中型工厂、大中型商场、集贸市场、商业街区、宾馆、饭店、休闲娱乐场所和商务办公场所;)第十条(配套建设的停车场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停车场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我们请求省政府领导为业主主持公道,督促开发商按照国家相关的楼房交付标准将所购的房子交付给业主,同时办理好入住手续。对于已经延期的交楼时间,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相应的赔偿与处罚。
诉求:
1、请求开发商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面积实测表/测绘单位实测面积明细、《住宅质量保证书》原件、《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弱电,结构)/工程竣工图纸或设计单位施工图,以及确定《房产证》何时可以交给业主;
2、请求开发商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3、请求开发商返还违规收费款额以及相应的利息费;
4、请求开发商公示所有的收费依据,并出示所缴费用正规税务的票据;
5、请求交房前的物业管理费由开发商承担;
6、请求开发商解决绿化、照明、道路、消防、停车位等基础设施问题。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梦想,我们的梦想是希望在春节前可以有自己的安居之所。谢谢!
关于上述事项的投诉我们于6月已投诉株洲市长信箱,直到10月11日才给我们回复,而他们的回复,对我们毫无处理意义,等于是没有处理的处理结果,问题仍摆在那里,我们除了等待还是无期的等待。我们都是弱势群体,购房钱是我们辛辛苦苦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血汗钱,我们找过物业公司,物业公司要我们找售楼部,找到售楼部,售楼部工作人员说到处都是这样收的钱,要我们找开发商,找了开发商,开发商说已移交给了总老板,要我们去找总老板,可我们连总老板的面都没见过,到哪里去找!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们该怎么办?我们的难题还请省领导帮帮我们!谢谢!
目前针对开发商乱收费的帖子发了很多,相关监管部门就是不出来说话,俗话说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建议把这个帖子发到全国各大网站去,茶陵的所有业主都联合起来。
当官的真是太黑了,开发商要保,但是也不能违法啊!60万茶陵人民都睁大眼睛来看看,这件是如何处理!
人民都睁大眼睛来看看,这件事如何处理!
请有关政府部门关注此事!!!老百姓不容易!!!
没用的,官商一家;劝君一句话,认命!!!
2014-12-11 09:01: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