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们在《红网》帖出:“是谁把民办树人中学变成湘潭市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单位”的帖子。对此,湘潭市教育局对我们作出解释,称:这是根据该局2012年关于申报和遴选湘潭市”十二五”骨干民办学校的通知,按正常程序,由学校申报,县(市)主管机关同意,专家组评估,进行公示,评选出的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单位,目的是扶持一批民办学校进行提质改造,这对民办树人中学是一种支持,不存在利用公权力剥夺谁的产权问题。
这是撤谎 ! 树人中学根本没有参选湘潭市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单位,树人中学根本不是什么湘潭市骨干民办中学建设单位。湘潭批准湘乡的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单位是:湘乡市育才中学、湘乡市名民中学、湘乡市东山德才幼儿园、湘乡市湘铝幼儿园,共四所,其中没有树人中学。另外有一所湘乡市涟滨学校被批准为市级骨干民办学校筹设单位(筹备设立),以上见2014年9月11日湘潭市教育局2014年市级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单位名单公示附件名单。
该局称:树人中学的名单公布在该局2013年潭教发137号公示名单中,我们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该局要求查看该137号文件,该局拿不出来。我们在网上把湘潭市教育局的文件查了个遍,没有查到137号文件。我们要求查看该局所称评估专家名单及评估报告,该局也拿不出来。我们调查当年在树人中学工作的教师,是否知道评估湘潭市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单位的事,他们说,没有听说过。有一位教师说,应该没有这么一回事。因为×校长是最喜欢宣传、喜欢吹的。当年,湘乡新闻频道的台徽,就是宣介树人中学的,宣传了两年多,没有看见宣传被评为湘潭市骨干民中的事,应该是不可能的。
2012年树人中学在市里某些官员的暗中帮助下,正忙于把学校出卖给房产商,此亊经过官民联手,几年筹划,于2010年圹征了近10亩地,2012年已进入实质性操作。已与房产商达成意向协议,并由市委专案组出面召集我们股东开会,由负责人颜立存向我们宣布:树人中学归郑湘沛一家所有,郑湘沛的儿子要将树人中学卖掉,不管他卖给谁,是他们的私家事,别人无权干涉,你们不要干预。我们当即拿出股权证据,挫败了他们的企图。并向上级写报告,请求冻结树人中学财务。当时学校内外矛盾夾击,形势岌岌可危,前几个专案组的调查基本结束。各个调查组都认定我们股权合法,我们四人(单位)均是合法股东。市公安局建议市委、政府尽快通知我们回到学校参与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市领导某些官员坚持不同意。这些情况,引起了上级领导的关注和重视,层层批示,责成湘乡市委限期处结。省委组织部郭开朗部长亲自批示,撤换了该案的主管常委。市委领导召开常委会研究决定,立即成立树人中学专案组专案处理。一边成立专案组立案查处,一边又申报湘潭市骨干民办中学建设单位,这可能吗?湘乡公安局已决定立案查处郑建锋违法乱纪,由于市领导干扰,立案决定被取消。郑湘沛的女婿闹退出,闹到湘潭政法委。郑建锋为了抓紧捞钱,乱收费,向学生卖死猪肉,引起家长公愤。经查实以后,在《湘潭晚报》曝光……学校如此混乱,怎么能够将其批准为湘潭市重点民办中学建设单位?
为什么要演出这么一场挂牌闹剧?
是为了助湘乡权势剥夺我们的产权
湘潭市教育局瞒着我们股东,擅自给树人中学挂上湘潭市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单位的牌子,是蓄意支持湘乡权势非法霸占我们的学校,用该局的权力影响造成霸占合法的舆论,否认我们是合法股东。具体来说,出于该校两方面的需要。一方面是需要填补经费窟窿,这个问题另外陈述.另一方面前面说了,2012年学校形势岌岌可危,上下夹击,内外交困,霸占的局面极难维持。亟需要支持、打气、强心,才能稳住局面。湘潭市教育局应湘乡当局之请,违纪给树人中学戴上一顶红帽子,在各个方面给霸占当局解了危,给我们股东造成了巨大压力。称蓄意而为,是因为该局对树人中学的股权纠纷十分清楚,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其一,我们联合创办的树人中学被非法霸占,迄今14年,该局是非常清楚的。我们的维权报告,是把该局作为主报单位之一。第一份维权报告是专门写给该局的,时间是2004年12月28日,题目为:“关于请求明晰湘乡市树人中学产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股东权益的请示报告”,内容详实,一共7页。最近一份报告是写给教育部、教育厅及该局的。时间大约在今年6-7月间,内容是:请求教育机关在贯彻“新民促法”,实施一校一策时,必须先弄清学校产权归属,依法保护我们的产权,防止湘乡当局以此为借口,制造长期霸占的理由。
其二,该局的直属单位湘乡师范是被害人之一,是树人中学的合法股东。他们用教工培训收入入股18万元,属大股东之一。该校于2008年11月16日向该局报送过题为“关于请求支持湘乡师范学校恢复在树人中学股权的报告”。该局在报告上作了批示:“支持湘乡师范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说明该局是旗帜鲜明地支持湘乡师范维权的,怎么又瞞着湘师给树人中学戴上骨干民办中学的帽子。
其三,湘乡市公安局在树人中学的产权情况调查清楚以后,于2009年2月21日给湘潭市教育局、湘潭市政法委送去了一份情况通报。通报明确告知:“湘乡树人中学是一所社会力量股份制民办学校……现还有原始合法股东4个,即湘乡师范学校、谭赐林、郑湘卫……”说明公安局已明确认定我们为合法股东,并正式告知了该局,该局根本不把湘乡公安局的通报当作一回亊。
其四,该局原民教育科科长彭红苏,在我们的维权高峰时期,不知出于什么动机,曾十分卖力地为霸占者摇旗呐喊,帮其打气。把被搞得乌烟瘴气、乱收费、给学生卖死猪肉、制造虚假投资的树人中学评为各级先进,把公安局正准备立案的郑建锋推举为全国优秀校长,连年发给巨额奖金,在“湘潭日报”整版宣传,引起社会极大公愤。原省委领导亲自批示省教育厅调查处理。彭红苏自己出面接待,封锁消息,搞假汇报,搪塞过关。
试想一下,十四年内七个专案组通过调查,都认定我们为合法股东。唯市领导某些官员利用职权,不予承认,一直不按调查结论作出处理,还向我们摊牌:“你们不要搞了,政府是支持郑湘沛(霸占者)的,公检法是听政府的,你们搞不赢!”在这种情况之下,该局公然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学校挂上“湘潭市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单位”的牌子,任意在校内搞基建,这是对我们的支持,还是对我们产权的掠夺?
湖南湘乡树人中学被剥夺财产股东创办人:
湘乡市师范委托代理人:冯世杰
股东:谭赐林(长沙)、郑湘卫
股东杨吉生委托代理人:李志军
2017 年12 月 7 日
不管你有多么真诚,
遇到怀疑你的人,
你就是谎言。
不管你有多么单纯,
遇到复杂的人,
你就是有心计。
不管你多么专业,
遇到不懂的人,
你就是空白。
所以,
关键不是你不够好,
而是你没有遇对人。
别太在乎别人的评价,
懂你的、不用解释;
不懂你的,解释也没用。
不需要解释,做好自己。
也致建锋
建锋是不是郑建锋?
如果是,他是沒有发言权的,既不是树人中学投资人,也不是创办人。他必须离开学校。我们与他的关系,只是清算他在树人中学的违法乱纪,清算他的财务。
sr先生你清白吗?你现在充当的什么角色?小丑,
湖南湘乡树人中学被剥夺财产股东创办人:
湘乡市师范委托代理人:冯世杰
股东:谭赐林(长沙)、郑湘卫
股东杨吉生委托代理人:李志军
2017 年12 月 11 日
领导装聋 封锁信息
是“四风”的重要表现
纠正四风不能让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重申要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这个指示,十分英明,十分及时,符合实际,切中时弊,我们一万个拥护。
“四风”的一个重要表现,向群众封锁信息,对于群众的诉求、声音不予理睬,装聋作哑,特别是涉及官员关系的事,避之犹恐不及。群众有苦,无处诉说,群众有难,漠视不理。湘乡树人中学股权被人霸占,申诉了十四年,股东无数次要求,请政府告知,我们的股权究竟有什么问题?如果没有问题,为什么不恢复我们的股权?如果有问题,为什么不告知有什么问题,对我们作出解释。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网上曝光不作回复。政府不理,我们只好大声呐喊,呼唤上级领导,弄得双方都很紧张,我们几个老头几乎窒息致死。湘潭市教育局不征得我们同意,擅自在我们学校挂上“湘潭市骨干民办学校建设单位”,我们要求该局给我们看文件,该局答复:“上级规定文件不能发给个人”,公开拒绝执行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希望政府领导认真学习指示,落实指示,不要只是会议贯彻,要落实到工作实践中。增强群众观念,改善干群关系,密切干群关系,消除对立,互相沟通,使老百姓安心、顺心。
湖南湘乡树人中学被剥夺财产股东创办人:
湘乡市师范委托代理人:冯世杰
股东:谭赐林(长沙)、郑湘卫
股东杨吉生委托代理人:李志军
联系电话:15273235249
2017 年 12 月 12 日
2017-12-07 23:24: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