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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泥湾村破坏大数量的农田养龙虾谁为此事负责

2018-11-2 8:29:17发布11次查看
我是湘潭县花石镇泥湾村热心村民。
根据国家政策进行土地流转,村、支两委积极响应。将本村一级基本农田进行流转500亩,其中一半以500元/亩,转租给益阳人进行小龙虾养殖(亩产过万斤,小虾25天包养大可上桌),将田开挖深沟,筑围坝(图片为证,宽3米,深1.5米),进行大面积的养殖规模发展。接近一半目前还在等待季节中。农业合作社亦在积极筹备中。
请国土局领导回复,中国政府是准备将泥湾村变成洞庭湖吗?“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法‘土地管理法'‘五不准,六不报批'”、“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三个维度'”。这些法律、条例中国还在使用吗??
请问政府领导,国家一级基本农田通过土地流转,就可以挖塘养虾?(小龙虾养25天可以上餐桌?我本不信,事实如此)。泥湾村如此大规模的行动,谁批准的呢?破坏如此大数量的农田,该谁为此事负责任呢?这样的农业合作社又会是谁批准呢?
龙虾故美味,经济须发展,可“民以食为天”,在全村人均不足1亩田的湖南省级贫困村来说,吃饱才是硬道理。希望政府领导三思。
你们那五百不错了,排头乡才350,不过是栽南瓜
是不是看不得别人赚钱?这是给你们带来新的种养模式,改变传统种植。
是不是看不得别人赚钱?这是给你们带来新的种养模式,改变传统种植。
土地流转作为一种已经比较成熟的政策,有两个特性:1是并非各地都适宜。2是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土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用途。基本农田用来改造成池塘,严重破坏了土壤结构,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粮食产量。500亩是个什么概念?一个村的基本农田有几个500亩,人均有一亩耕地吗?新的种养模式是建立在不破坏基本农田的基础上。500亩池塘龙虾的养殖经济效益当然高过水稻种植的效益,但是合法吗?考虑到以后恢复基本农田的代价吗?
别老是那种死观念,种田没有出路,该废的田就得废,留着去长草能当饭吃啊
作为14亿中国人中的一员,吃饭是土地流转作为一种已经比较成熟的政策,有两个特性:1是并非各地都适宜。2是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土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用途。基本农田用来改造成池塘,严重破坏了土壤结构,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粮食产量。500亩是个什么概念?一个村的基本农田有几个500亩,人均有一亩耕地吗?新的种养模式是建立在不破坏基本农田的基础上。500亩池塘龙虾的养殖经济效益当然高过水稻种植的效益,但是合法吗?考虑到以后恢复基本农田的代价吗?
2018-05-01 21:3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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