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姓名 :张立明,男,46岁,1972年5月出生,身份证号码:【43042319720528xxxx】住衡山县开云镇先农花园芙蓉苑四栋302号
2017年12月27日晚,我在自家车库门店里守店,二十二点左右,县公安局5名民警来到我店里,要求我到公安局配合调查,并当场没收了我的手机,将我带至公安局办案大厅的走廊尽头,直接让我去厕所做验毒尿检。事后,我问他们:“结果怎样?”他们其中一个民警没好气的说:“你自己去看!”我说:“我不用看,我心中有数。”民警冷眼的说:“是阴性,没吸。” 我说“深夜,这么冷你们把我拉出来尿检,验完了,没事了,那你们应该把我再送回去吧?” 和我说话的这位民警冲上来就是几飞拳打向我,恶狠狠的说:“还想送你回去?你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吧?!”随即另外几个也围了上来。
当时,我看到了李阳就赶紧说:“李阳,我九月底就来这开过一次尿检证明书,还是你办的,今天你又喊我来尿检干嘛?”李阳吼道:“李阳是你喊的吗!!!”拳头也跟着飞向我头部,其他四个民警也很快把我架到走廊里,把我身上的钥匙、皮带、900块钱、一包芙蓉王烟和一包金白沙烟搜出放到桌子上,挣扎中我的衣服被扯破,也许是他们意识到什么,马上又把我架到了一个无监控的休息室,反铐住我的双手,一飞腿将我飞倒在地,四五个人拳打脚踢,用脚猛踹我的胸部和腹部,直至我不能动弹,他们才停止殴打,我躺在地上许久挣扎的想爬起来,李阳还在那吼“还装死啊!”,接着又被踢了几脚。
我???疼得瘫在地上,再也无法起来,我的脸色越来越苍白,他们见情况不妙,拨打了120,二十分钟后人民医院的120医生和护士将我抬上担架,躺在担架上我才慢慢缓过气来,听到李阳还在边查看我手机边说:“吼,还买码啊。”送至县人民医院后,经初步检查,身上多处受伤,胸5椎轻度骨折(新发性),胸8椎体压缩性骨折;腰1-4椎体右侧横突骨折,伤情鉴定为【轻伤】。事发之后的头三个星期,我一直头脑疼痛,四肢无力,翻身需要三个人帮忙,昼夜疼痛难忍,只能靠止疼针维持。
事后衡山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局长亲自来到医院了解事情经过之后,以先治疗为主,公安机关会针对此事调查取证的说法先对我进行了安抚,秉承着对当地公安机关的高度信任,在住院期间我一直积极配合工作,协助调查。
但是事发至今,不仅没有对涉案的五名人员进行任何的处理,任由他们逍遥法外,也一直以正在调查为由推脱此事,以至于到现在仍然没有任何的进展。
本人现在于红网实名制披露此案件,对于这种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希望各大网友予以支持,也希望国家、政府能对此案件严肃处理!
执法人员为什麽这樣对待老百姓,严惩。
告到纪委去
首先要看张有无犯法事实,如果老百姓真没犯法,而民警这样行为公安部安门要严处,因为知法犯法,人民给他的权力来对待迫害人民,我们中国公民都不同意,待公安部网上交待吧.
衡山执法队伍太臭了,上级又不管,这些家伙就是黑恶势力!没办法,只有到省级机关投诉,我亲有体会。
人民给他的权力不是用来压迫人民的。
人民给他的权力不是用来压迫人民的。
该帖即不见解释,也不见回复,这也是石沉海底啰。真与假,对与错,该有结果呀?
人民给他的权力来这样欺负人民,更何况头顶国微的工作人员代表政府形象,有损国法。
还是希望公安局有个回覆,
衡山公安,派出所都为黑恶势力,当保护伞,这就是黑恶势力,比黑恶势力更可恨,身为政府执法机关,无故欧打老百姓。
如果举报属实,举报信中所说的这种民警凭借人民赋于人民公安的权力伤害公民的人身安全,其影响比地痞恶霸更为严重,这本身就属于黑恶势力范畴。公安局千万莫庇护,否则,失去的不是个别民警的威望,而是怕失去人民对整个公安的崇敬和信赖。
连公安民警在督查过程中都这样强暴,足以可见其他衡山非政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了。
衡山的确就这样。
2018-02-08 13:56: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