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郴州市安仁县牌楼乡新塘村庙边组21号的村民,村民于08年就集资准备修缮道路,结果组长收完钱后并未组织开工,而是将维修道路的资金挪作它用,组长家用这个资金盖起了三层楼房,2016年年底村民说组织开会,要求组长将资金拿出来,组长回复说已没有一分钱,因平常只剩下老人小孩在村子里,所以组里的土地租出去收的钱组长从来不会分给其他村民。
经调查,2008年庙边组集资修缮道路,约有60%的组民参与了集资,按每人口300元,共计集资22000余元,2009年修路基剩余6000元左右。其后,该组其他公益事业相关支出超出6000元均从集资款中垫付,(各项支出均有发票可查)。经调查,所收集资款并未挪作私用。经与组长沟通,组长表示近期将召开组员会议进行账务清算。
2017-02-14 15:0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