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金钱,告状陷害无辜村民遭刑处
此事件发生在湖南桑植县芭茅溪乡水田坝村杨家嘴组,受冤村民祝仕富,贪图金钱人杨银香、刘海清两位,谎报假情,利用桑植县林业公安有亲属为靠山,想获营利为目地,致使林业公安某些人在未弄清事实真相之下,有行政不作为的行为,使用法律程序不妥的现象,导致无辜受冤村民遭到刑处,在庄严的法律面前引出了一段搞笑的故事,受冤人是否构成滥伐林木罪,大家都在试目以待。
一、受冤人祝仕富为什么被贪图金钱人杨银香、刘海清告发到县林业公安,其目地是什么?
1、在2011年贪图金钱人杨银香,刘海清两位在加上刘永学,三人出售一座山的杉树卖给刘卫清、李恒清两位,甲方为杨银香、刘海清、刘永学,乙方为刘卫清、李恒清,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并签订了一份协议合同,其内容:①甲方出售一座山的杉树卖给乙方,作4000元钱全部卖尽;②乙方付此钱后拿着此份合同与甲方的林权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可在芭茅溪乡林管站办采伐手续方可采伐;③合同中对采伐的四至界线及树木尺寸做了明确规定,双方并在合同中签了名字,此份合同是否具备客观真实性、合法性。根据《合同法》相关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并有诚实守信为原则的真实意思存在,同而合同中也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所以说此份合同具备客观的真实性、合法性。
2、乙方与甲方合同签订后,加上乙方付给了甲方的4000元钱后与经过了林管站同意后,乙方才进行采伐,其采伐中由于乙方的李恒清因重病瘫痪之因素,无力完成此份合同之下,2012年春受冤人祝仕富并找了杨银香,刘海清说过现在乙方因李恒清瘫痪了无力完成合同之义务,我来代替他完成,此俩人也同意了,还说你跟乙方刘卫清、李恒清说好,而祝仕富说好了,我还并在合同里签订了转让手续。乙方俩位还说他们砍了几个方的树木让我一起运走,后来,2013年祝仕富把林权证与身份证复印件交到林管站向站长那里,并得到了向站长的许可后,才进行采伐,其采伐的过程中,祝仕富是按合同规定剩余的林木只有140根,其中甲方杨银香、刘海清山里的林木只砍52根,而杨银香与刘海清 相互串谋,合伙陷害祝仕富,等祝仕富把树木快运到公路时,俩人找祝仕富说要祝仕富给他两位补6400元钱,你如不给我们钱的话,我们就向林业公安报案,以盗伐罪来处理你,叫你坐牢去。而甲方的刘永学知道此事后,跟杨银香、刘海清说了我们以把山上的林木全部卖给了乙方刘卫清、李恒清两位,而祝仕富在我们山上砍的树是为乙方没有完成的事来完成的,与祝仕富无关,不能敲祝仕富的钱,那是不行的。同而也没有理由问祝仕富要钱,因此杨银香、刘海清不听刘永学劝阻,于是杨银香、刘海清把此事谎报到县林业公安说祝仕富在他们山上砍林木300根折合20几个立方米的虚伪事实,并杨银香、刘海清为了达到营利目地,不惜代价,请人到新闻网站里添油加醋,说一些无中生有的话来陷害祝仕富。有杨银香、刘海清原在红网发过告发祝仕富此贴存在。时间并且在2014年1月15日,后来桑植县林业公安对祝仕富下达桑森公(刑)传唤字[2014]0003号传唤证及0006号鉴定意见通知书与桑森公(刑)取保字[2014]0006号,取保候审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二、祝仕富是否违反了《森林法》相关法律的规定与桑植县林业公安对其使用法律程序是否妥当有误。
1、据杨银香与刘海清在2014年1月15日发贴告发祝仕富盗伐林木20多立方米,首先从告发祝仕富的采伐树木说300棵,折合20立方多米,与祝仕富经林业管理站向站长同意他采伐的树木只有140根,这两者之间就存在着事实矛盾,所以说祝仕富采伐树木的根数与折合立方来说就不一致。
2、杨银香与刘海清山上的树木以作4000元钱卖给了乙方采伐,那么说,他俩就无权告发祝仕富的事实存在。
3、祝仕富受乙方李恒清与刘卫清的接受并在合同协议签订了转让手续,叫祝仕富去完成乙方未采伐砍完的树木事实存在,而祝仕富拿着林权证与身份证复印件也找到了林管站向站长,并同意祝仕富进行采伐,其采伐的手续由林管站去办理与祝仕富无关。
4、还属于芭茅溪乡的树木都要卖给芭茅溪林业管理站,其采伐手续由站里去办理,并叫采伐人只要拿林权证与身份证复印件就行(有证据可证这一事实)。其林管站的行为已违反了法律相关的规定。
5、而甲方刘文学与杨银香、刘海清是一伙的为什么他没告发祝仕富呢?所以说刘文学心里明白,自己山上的树木已全部卖给了别人,不能做害人之事。
6、县林业公安未注重事实真相,其使用的法律程序依据是有误的。
综上所述,杨银香、刘海清为了敲祝仕富的钱,俩人合伙串谋,利用亲属关系来陷害祝仕富,而县林业公安未查清事实真相,谎谬使用法律程序对祝仕富采取法律措施是不作为行为,其有损于祝仕富的合法权益,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祝仕富依法执笔,特恳请新闻网络媒体以维护法律尊严与公正,为民伸张正义,给予祝仕富一个公道为谢。
祝仕富
2014年6月13日
经查证;杨银香.刘海青.刘永学梓沙台的树是4000元卖给刘卫青的,芭林站作'处理材'给刘卫青办了手续.请问什么叫处理材,是不是把活人当死人埋.梓沙台的树是70年代栽的,距最近的人户只少五公里.一不当旱路.二不挡水道,这样杀人不用刀合法吗.祝仕富砍的树是在甲乙方合同之内的,并得到甲乙双方和林站同意的,这能说是祝仕富烂伐吗.控告人以维法为名,而行敲诈钱财之勾当.而林业公安少数人积极配合。这能公安吗。芭茅溪的林业现壮;一,老百姓造的林成林成片,公务员造的林是荒山林地两难辨。二老百姓砍树只要卖给芭茅溪范围内的8个木厂,一根两根,三车五车不限。三。木厂每收一个方给林站100包平安,否则,你截我的财我就断你的路。林业公安给祝仕富的刑处我估计是个别人操控的。如果大多数认为正确,那将是国之不幸民之灾乱也。因为告诬壮都有人帮搞到钱,这么好的取财之道何乐而不为。这样国能公安吗。我给你们介绍一笔大生意,二战时的战犯很有钱,你们把国际法庭的裁决推翻,把受审的对像改成士兵,因为是他们开的枪杀的人,指挥官没承认他杀人,他们确实没杀人。这笔生意你们一定作的得成,别干小公安了,快去发大财吧。
小百姓赶给公安提意见,这是人类的进步,社会的希望.牛;牛,牛.
桑植林业公安;你们对祝仕富的刑处要加强喧传力度。林农根本就没认识到他是乱伐,认为他是在执行上司的命令。为自己的生存卖命,为国家做供献。认为你们是为朋友两肋插刀,不顾个人安危,不顾国家利益的举动。因为祝仕富没有损害他人和国家利益。而你们是为朋友利益损害他人和国家利益。建意你们放下包袱,公平。公正。公开办案。这样利国,利民,也利己。
一楼楼主;乱砍乱伐的人我认出来了.是林站站长向书伯.有人会骂我放狗屁;向书伯身为站长,谁见过他拿着釜头油锯上过山.事实胜于雄辩.
一。祝仕富砍树前请示向书伯,他说;'你把林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交给段自权就可以砍了,树一定要卖给林站'.这是一个完整的口头合同.有人证物证.
二.枞树坪.扬家咀两个组近几年砍了很多树.只有少数人给林站交了林权证和身份证.砍的树都是经林站捡尺后木厂拖走的.其它村组也一样.向书伯站长为何不制止.这不是默认和鼓励老百姓砍树吗.
三.芭林站管辖内九个木厂,一年收了那么多木材,难到上级给了那么多指标吗.
四.老百姓盗伐一根两根我信.不可能猖狂到这种成度.一盗就是20个方.祝仕富没愚蠢到想坐牢就干这么累人的活.
五.照惯例;由组织.领导指挥下办了错事,责任由组织或领导承担.所以乱砍乱者不是祝仕富而是向书伯.
六.乱砍乱伐的人可能不止向书伯,肯定还有他所在的利益集团.
七.我奉劝向书伯.我不强求你有大将风度,但希望你有男人气概.敢作敢为是你明智的选择.
补在二后;向书伯将梓杉台的树作处理材给刘卫青办手续.一处理就是几十方,把活人当死人埋,这合法吗.
林农到底该听谁的话?谁的话又敢听?连林站站长都设圈套坑害林农.
芭茅溪近几年木材采伐现状;砍多砍少,有证无证只要卖给芭林站管辖的九个木厂内,有时林站捡尺,有时木厂自己捡尺或古买.如您怀疑我说的话的真实性,请看杨家咀,枞树坪两个组的情况.
祝炳然;2013年冬砍150多,没有给林站说,因为他以前就是这样做的.现在还停在公路坎上.
刘永学;2013年冬给林站卖了7200多元的树,只给林站说一声.
向武青;2013年砍了120多根,给林站交了林权证和身份证.
祝仕焕;2013年给林站卖过两次树,没办什么手续.
祝仕荣;2012年和2013年给林站卖了一万多元的树,没办任何手续.
王必如;2013年给林站卖过树,他说有手续.
祝仁义.祝仕宇.杨银香.向周敖.向九元.向周顺.陈百林等等2013年给林站卖了很多树,都没办手续.其他村组也一样.
2014-06-13 13:4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