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1月8日凌晨、接到消息、因父亲与他人车辆发生事故、对方殴打我父亲头部、父亲头部受伤、作为子女心痛父亲、接到消息立马赶到市公安局公交大队值班室,当时看到父亲手上脸上以及头部有血迹,于是心痛难忍,询问殴打人员所在何处,我哥哥告知就在对面办公室,我冲出去想找对方理论,对方态度积极恶劣,于是双方起了争吵,途中协警把门关起,我和母亲在门外发脾气,因为情绪不好、说话声音很大,突然从协警中冲出一个人,抓住我脖子、往外拉,我一个瘦弱女子怎么扛得住牛高马大的执法协警人员暴力执法,正当我抵抗他时,其余协警人员也包围过来、我母亲和我哥哥拉不住协警、在这过程中、我母亲为我挡住协警一脚,我哥拉住协警的衣领、才及时制止更严重的事态发生,当时我的左手肿胀发青、因为以我父亲受伤为重,当时并没有太在意自己受伤程度,到了第二天去找市公安局希望能让打我的协警人员出面赔礼道歉,无奈一直推脱,家人见我手一直没有好转迹象,就带我去医院检查,拍片结果出来已经骨折,于是第二天带上医院结果希望他们交出打人协警,让他出面赔礼道歉,他们一直推脱,不承担责任也不交出打人协警也不赔礼道歉。他们说我在那里吵闹,请问吵闹就能被暴力执法吗?打人至骨折我要求他们赔礼道歉是很过分的要求吗?投诉无门心中气愤难平!所谓为人民服务就是这样?调查监控录像,只拍到一点协警撕扯我的过程,公安局就不承认我手的骨折是他们协警人员所至!难道还是我自己打的吗?官官相互歪曲事实!这就是现在的公安机关
该打!
确实该打。
2017-01-10 17:4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