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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岳阳汨罗支行违背相关规定,侵犯他人利益

2018-11-1 9:07:00发布12次查看
本人姓郭,广东人,2007年应湖南汨罗市政府之邀在该市投资项目,受当地犯罪分子破坏无法正常经营。2011年被迫整体转让,投资者黄采凤有预谋的要求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期间,存入转让款的存折及密码需由黄暂时保管至工商股权变更完成后交还。但在工商股东登记变更后,黄以种种借口拒不交还。
2012年2月,中行汨罗支行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无视人行颁布的汇款各规定及“为个人存款人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支取业务的,银行应核对存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对于他人代理办理的,银行应严格审核存款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证件,并留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等法规。违背中行汇款规定《客户须知》。与违法人员没有本人身份证情况下,冒签本人名字。三次共汇走71万元。(其余款也被提现取走)。存款至今仍然没有追回,违法者仍逍遥法外。多年维权无门.
汨罗支行的违法行为,促成本人与黄采凤的经济纠纷,成就了不明身份的人虚构本人签名汇款的诈骗事实。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这个实际题材的揭露。希望更多的人加入到共同声讨中中国银行这一网点藐视法律规定,践踏社会公德的行为。
大额取款都要看身份证的啊。
2017-03-23 21: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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