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湘潭县潭花线各加油站,且合法经营,遵纪守法,热情为人民服务,深受广大人民的欢迎。谁料,湘潭县河口镇干部刘再林起不良之心,择不法之手,多年以来,利用手中权利,准备在潭花线古塘桥石湾加油站至板桥加油站中间不到8公里开设加油站,并且违规买卖了两个手续,从而扰乱市场秩序。
刘再林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现任华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湘潭宁衡加油站、湘潭复兴建设投资公司,湖南万紫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还利用手中权利及上级关系承包了湘潭县时达加油站获取巨大利益,且在湘潭县碧桂园房产高达300万元。此人如此胆大妄为的违纪违规行为,顶风作浪,令人触目惊心。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作为公务干部哪有如此多的资金,怪不得老百姓一致声称只有当官才能发财,而百姓只有拼命挣扎生活。
党中央三令五申严禁党政公务干部参与投资入股开办企业,只有刘再林才敢违反党中央禁令,从而引起广大人民群众无法相信党的英明。我们不相信真的会官官相护,不相信政府干部可以为所欲为,无法无天。
为此,特恳请上级党政领导对刘再林违规违纪问题予以严查,从严肃党,让老百姓真正信服于党的英明,则以不胜衷心感激之至!
词逞迫切,昂首盼望
潭花线上加油站经营业主
2017.11.7
看到这篇老百姓的呼声,触目惊心,公务员纪律与处分已明文规定: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防止企事业单位利用国家权力从事各种营利活动,防止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收入,从而保持公务员的廉洁,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该规定中的“在机关外兼职”,不包括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这是因为根据本条规定,这种兼职是绝对禁止的,有关机关不得批准。根据相关规定,刘再林同志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已严重违法违纪,主要有:
1、刘再林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现任华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湘潭宁衡加油站、湘潭复兴建设投资公司,湖南万紫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还利用手中权利及上级关系承包了湘潭县时达加油站,如此多的兼职身份,哪有精力和时间来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他不可能仅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去完成相关事务,只得利用工作时间做工作外的事情, 拿着国家的钱为自己谋私利。 “为人民服务”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骗老百姓的口号而已。是否存在离岗不离职的情况,老百姓不得而知,只能请求上级领导查查。
2 、《公务员法》已明文规定公务员不得入股企业或在企业中担任职务,为什么刘再林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可以是多家企业的法人或股东,湘潭县工商局办营业执照时如何审核把关的,是否存在钱权交易,老百姓只存在疑惑,不得而知,只能请求上级领导查查。
3、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而刘再林作为一个政府工作人员,资产庞大。在老百姓眼中公务员都是清水衙门,政府也一贯宣传廉洁奉公,难道刘再林利用其“手中”的、“手边”的权力为其商业发展谋取便利,这必然会带来贪污、行贿受贿等各种形式的腐败问题,老百姓不得而知,只能请求上级领导查查。
4、刘再林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利及多年来的“办事经验”,准备在潭花线古塘桥石湾加油站至板桥加油站中间不到8公里开设加油站,这违反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带来程度不同的不正当竞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已引起沿线同行人员的愤慨,难道政府相关部门又再次挣一只眼闭一只眼,知法犯法。
基于以上原因,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个人能力有限,无法阻止知法犯法人员逍遥法外,只能请求湘潭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此事彻底查清楚,还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看到这篇老百姓的呼声,触目惊心,公务员纪律与处分已明文规定:为了保证公务员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同时防止企事业单位利用国家权力从事各种营利活动,防止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收入,从而保持公务员的廉洁,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该规定中的“在机关外兼职”,不包括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职,这是因为根据本条规定,这种兼职是绝对禁止的,有关机关不得批准。根据相关规定,刘再林同志作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已严重违法违纪,主要有:
1、刘再林作为政府工作人员,现任华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湘潭宁衡加油站、湘潭复兴建设投资公司,湖南万紫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还利用手中权利及上级关系承包了湘潭县时达加油站,如此多的兼职身份,哪有精力和时间来做好自己的本质工作,他不可能仅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去完成相关事务,只得利用工作时间做工作外的事情, 拿着国家的钱为自己谋私利。 “为人民服务”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一个骗老百姓的口号而已。是否存在离岗不离职的情况,老百姓不得而知,只能请求上级领导查查。
2 、《公务员法》已明文规定公务员不得入股企业或在企业中担任职务,为什么刘再林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可以是多家企业的法人或股东,湘潭县工商局办营业执照时如何审核把关的,是否存在钱权交易,老百姓只存在疑惑,不得而知,只能请求上级领导查查。
3、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而刘再林作为一个政府工作人员,资产庞大。在老百姓眼中公务员都是清水衙门,政府也一贯宣传廉洁奉公,难道刘再林利用其“手中”的、“手边”的权力为其商业发展谋取便利,这必然会带来贪污、行贿受贿等各种形式的腐败问题,老百姓不得而知,只能请求上级领导查查。
4、刘再林作为政府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利及多年来的“办事经验”,准备在潭花线古塘桥石湾加油站至板桥加油站中间不到8公里开设加油站,这违反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带来程度不同的不正当竞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已引起沿线同行人员的愤慨,难道政府相关部门又再次挣一只眼闭一只眼,知法犯法。
基于以上原因,作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个人能力有限,无法阻止知法犯法人员逍遥法外,只能请求湘潭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此事彻底查清楚,还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县领导应该认真审查,一普通镇干部怎能能有如此多的产业,确实有问题???
请求严查湘潭县河口镇干部刘再林的违法违纪行为
我是一名基本每天都在湘潭县潭花公路上跑运输的一名普通司机,印象最深的就是石湾加油站,老板为人真诚低调,经营有方,一直以来油品质量稳定,服务口碑相当的好,为潭花线上有如此杰出的油站经营者点赞。。。。
现有湘潭县潭花公路上的加油站足以满足我们这些基本每天都要经过这条线路的运输业主的要求,现有的所有油站经营业主质量好,服务好,给个大大的赞。。。
尊敬的网友:
您好!
你于2017年11月8日11时11分在红网.百姓呼声.投诉举报中发贴:反映河口镇干部刘再林的问题。我镇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经走访调查,情况如下:
1、刘再林,男,55岁,中共党员,河口镇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备案人员。根据上级涉矿等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刘再林于2017年9月份主动向政府报告了湘潭华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湘潭宁衡加油站相关情况,并根据整改要求进行了整改。刘再林于2017年11月2日对湘潭华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进行了工商变更及个人所持股权转让,退出了经营。湘潭宁衡加油站已于2015年注销了工商执照。我镇对其上述行为已作相应处理。
2、对你们所反映的湘潭复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湖南万紫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其他问题,我们将对其作进一步调查核实。
3、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杜绝干部违规经商行为。
谢谢你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
河口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9日
2017-11-08 11:1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