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法院要残害百姓生活在水深火海之中到何时??
张玉清,女,汉族,小学文化, 64岁住湖南省郴州市国庆北路40号,手机号:13054009334
2016年7月 25号到了中级法院,李敏说这星期给我再审的驳回,还要去批。我说我有新证据按理应给我再审,驳回应要写驳回的理由。我又到了干城街我家的24号房子,正另一老扳在我家房子装修,并还对我很凶,说影响他装修会要打死我,叫几个把我抬到火葬场,并说打我生不如死,他说他是本地人叫人跟踪我要搞死你,。我说我与你无冤无仇,我是维护自已的合法财产。你以为你凶就可以侵占别人的房子。他说他侵占了就是他的房子了。您不要影响我做生意否者我就搞死你。我说这是我家袓业合法财产,你有什么权与我争夺 财产权,你与我说过吗?。你能拿出证据证明是你的房子?但我拿的出,我会坚守我自已合法时产,我拿我60多岁来与你拼抗争到底,你搞死我同样你会受法律制栽将会判死刑的。我会天天守着不能到我的房子地盘不能开业。我说到就会做得到,我会打110的,但有不有用我也会打。
些都是因是政府行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腐败行为导至造成欺压当今无权无势的侵犯百姓合法利益与我争抢夺占产权纠纷。是政府行政部门亏法院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全是编写歪曲事实掩盖我家所有合法财产的证据依据,作出的枉法载判。我在2016年3月 15号交给中院的行政再审,已有几个月在我多次追讨,在今讨到是给我再审的驳回。法院应做到:有纪必执,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姑息!!坚决清除办冤假错案,法官横行霸道,欺压百姓,滥用职权,官官相护,穷凶极恶,残害百姓是法官们的家常便饭。明知错案,有错不纠,压案不查,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上下串通,狼狈为奸,蒙骗百姓,纵容包庇,侵害受害人合法权益,不执法.不懂法.不守法要百姓尊法,守法。法院不执法.不尊法.不守法。对抗有法有规的法律规定,逼百姓走绝路必走激端路。这是有权仼信之错,是百姓错吗??我会继续竖持维权到底,势死捍卫守护自己合法财产。以自巳的命决心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自已的合法财产:因政府各行政部门行政不作为,违法违纪的违法行为,特制造冤假错案的全部依据。[目录]-媒体论坛 http://bbs.rednet.cn/thread-45051719-1-1.html
控诉人:张玉清
2016年7月 25日
你的问题,又算的了什么?十四年前,苏仙岭街道办违规违法侵佔原郴卅市铅钖冶炼厂征地拆迀职工安置费二干多万元。该厂职工代表依法维权上访,信访,进行合理诉求,己历经十四个春耿了。当地政府信访纪检政法部门,至今没给出一个说法,更别说,依法依规解决和处理了,认命呗?
说说看法又有什么用?地方政府不依法治国,老百姓和集体企业的合法财产受地方政府公职人员非法侵犯强佔,是天经地义的亊。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在地方政府官员强权的霸道下,显得多么地苍白无力。官官相卫的濳规则,在郴州官场上,横行无忌,而百姓们,天生只有被官员们随心所欲宰割的份?
2016-07-25 17:14: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