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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芙蓉镇市场乱收费,逼得老百姓走投无路

2018-10-31 16:14:46发布16次查看
我是2015年响应国家号召,回乡创业的一名青年,回到家乡大力搞经济作物种植,现在正是农产品丰收的季节,可是,芙蓉镇市场管理所(芙蓉镇工商局下属单位)乱收费非常严重,我到古丈县,石提西等等大的市场卖农产品。一般工商管理费最多就是五块钱,可是芙蓉镇市管所最少收20,最多70,80。我们老百姓一天在土地里干死干活,他们只要一句话,而且他们的亲戚,朋友都是不收钱的,在外面工作那么久,一般我也只看的一些地痞流氓收收保护费,万万没有想到回到自己家乡了,也还有这里披着官衣的流氓,芙蓉镇市管所每天收的那么多管理费到底用到那里去了,是上交国家财政了,还是支持国家建设了。更可恨的是,快到腊月了,芙蓉镇市场里面唯一的一条大路,被市管所的用线画出一个一个的摊位,明码标价,一个地方最少1500.多的甚至三四千,你交钱了就让你一直摆摊摆到过年,你没交,对不起,打砸抢,整整一伙土匪。
市场里面那些常年做小生意的也是苦不堪言,一个摊位少则几千,多则上万,难道政府眼睁睁的看着我们这些满怀希望回乡创业的青年们被一群土匪恶霸逼的再次背井离乡外出打工。芙蓉镇市管所简直就是现代的周扒皮。在大力反腐倡廉的政策下还敢这样做,简直无法无天,现在网络那么发达,他们是凭什么敢这样做。
这儿收费都没个标准的吗?向物价局投诉!
  经查:该网友反映的情况不属我局管理范围。
1、我局现在叫永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是由原工商局、原食药局、原质监局三个单位合并而成的,2015年11月12日挂牌成立(原工商局、原食药局、原质监局现在已经不存在)。派驻芙蓉镇的机构叫芙蓉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人所说的芙蓉镇市场管理所(芙蓉镇工商局下属单位)不是我单位的派出机构,也没有芙蓉镇工商局这个单位。
2、从2008年9月1日起,工商部门就已开始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了。我局原派驻芙蓉镇工商行政管理所从2008年9月1日起就没有在芙蓉镇市场上收取工商管理费了。投诉人反映的收取工商管理费不是我单位收取的。
3、请向通过网络媒体等途径反映问题的广大群众,首先弄清投诉的主体,再向相关单位反映情况,以免造成误会。
4、感谢广大的群众对我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注,欢迎广大的群众对我局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5223987。
永顺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8日
那是属于谁管理?
敷衍,就这态度?老百姓缴税养你们,既然有人冒充你们乱收费,你们不知道管?一句话“不属于我们管辖范围”敷衍了事。
  关于“永顺县芙蓉镇市场乱收费,逼得老百姓走投无路”的答复
路不平520网友:
您好!
芙蓉市场管理所系永顺县市场服务中心下属机构,属自收自支、自负盈亏事业单位,负责芙蓉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卫生费、设施及场地租赁费收取。您所讲的“永顺县芙蓉镇市场乱收费,逼得老百姓走投无路”与事实不符,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乱收费问题
芙蓉农贸市场交易大棚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市场内设置固定摊位640个,有针百、蔬菜、水果、肉食、饮食和杂货六个大行,各个行摊位设施、场地租赁费按其地理位置分为三类有;一类摊位有34个,占5.3 %,收费金额为2001-5000元,二类摊位有72个,占 11.3%,收费金额为1001-2000元,三类摊位有454个,占70.9 %,收费金额为500-1000元;另外在蔬菜行、水果行设置有完全免费摊位80个(该类摊位专为农民自产自销蔬菜、水果提供,不固定到个人,每天都是谁先到先使用)占12.5 %。经营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承受能力和经营能力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摊位,收费项目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进行的,收费标准是在物价核定标准范围内有依据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二、关于收取保护费,亲、朋免费问题
芙蓉市场管理所收取的费用是卫生费和市场设施、场地租赁费。摊位招租每次(1年1次)都是面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的,先交保证金,再抽签,然后按抽签对号入座。若发现有对“亲戚,朋友都是不收钱的”的请举报,我们欢迎并对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将对举报人给予500 -1000元的奖励。确实在蔬菜行和水果行有没收费的摊位,但只要是农民自产自销的谁都可以摆,只是位置相对偏了些,且每天都还空有少量摊位没人摆,这芙蓉镇的老百姓都知道的。从来没收过什么“保护费”,更没有为亲、朋免过费。
三、关于通道设临时摊位、“打砸抢”问题
自2008年10月芙蓉市场正式经营以来,每年10月到春节前,是芙蓉农贸市场交易旺季,经营人数大幅增多,现有摊位不能满足群众需求,故在不影响安全、通行、秩序等情况下,逼迫在市场内10米宽主通道两边设置40个临时摊位,来满足广大经营户需求,旺季结束后恢复原有秩序。临时摊位是整个市场最好的摊位,根据位置及面积,其价格是1000元/月至2500元/月。在市场内对个别不遵守市场秩序乱摆摊设点的,市场管理所的工作人员一直是坚持文明劝离,从未发生“打砸抢”的事情。如有工作人员“打砸抢”请广大经营户立即报警,我们绝不偏袒工作人员,一定严肃处理。
四、关于逼迫返乡创业人员再次背井离乡问题
市场周边有上万元/年的摊位,那是老百姓私人在自己房屋阶沿上的搭设临时摊位收取摊位租金上万元,这不属于市管所管辖范围。芙蓉农贸市场经营户通过自己的勤劳和智慧,90%已经脱贫致富,走进小康生活;也有少数经营户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亏本离开。经营有风险,进入市场需提前搞好市场调研,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好行业、种类、经营场地。返乡创业者越来越多,若选择来我市场做生意,我们热忱欢迎,2016年市场摊位招租工作基本结束,根据这几年广大经营户意见,下一次招租时(2017年9月)我们有意向按照一、二类摊位公开竞拍,三类摊位定价抽签的方式进行公开招租。有意向前来芙蓉市场经营的经营户请在2017年8、9月注意芙蓉市场招租广告。随着社会进步,现在的市场管理肯定还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之处,有待改进,我们欢迎有识之士实事求是提出宝贵意见。
芙蓉镇市场管理所
2016年12月9日
说的都是狗屁不通。原谅我说脏话!实在太气氛了。黑白颠倒。我就问永顺县市场管理处三个问题。一:为什么整个永顺县就芙蓉镇的市场管理费最少几十。石提西,古丈县城那么大的市场。也没听说这样收费.二:管理一个农贸市场还要建立一个事业单位,国家还提倡精炼机构,你们倒好,打扫卫生的全是请的当地没事做的七八十岁的老人,一个月千把块钱。钱全部你们收了,这个事那个都会做。还什么自负盈亏,你们一天收那么多钱钱,想亏也亏不了啊!三,至于说是不是乱收费,打砸抢,请上级部门到这里实地调查一下,不就都清楚了,我都是实名认证注册的,我不怕恶势力,不会向恶势力低头。大不了出去打工。
市管所的人是没惹到我,惹到我了大不了一命换一命。都是一条命,那个怕那个!
你们的价值在哪里?榨老百姓油水就是你们的价值。为人民服务这句话是扯卵谈的。你们跟商人有什么区别?
贴子既然有政府部门回复,说明他们还是怕影响扩大的。
所以,多发帖子,热起来,吵起来,事儿大了,政府就会出面处理了。
2016-12-07 15:2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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