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开盘前未公示五证,预售许可证违法取得。预售许可证绝大部分5月10日才取得,从未向购房者说明出售楼栋情况,也未看见预售许可证,就在5月12日开盘出售。购房者对6栋旁边是垃圾处理站、1栋2栋15栋等栋无地下停车场等应当知道的情况一概不知情。根据法律规定,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承购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必须载明《商品房预售??可证》的批准文号。我们想知道,碧桂园是如何违法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的。
二、虚假宣传,涉嫌欺诈。1.关于人车分流。开盘前宣传“人车分流设计,地面全是公园”,销售人员也均表示,碧桂园要建造所谓五星级的家,是人车分流设计的。现在房子出售后,碧桂园反口表示地面还设计了500多个车位,根本不是人车分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人车分流设计与否,对买卖合同的订立与房屋价格确定的影响属于重大范畴,故开发商关于“人车分流设计,地面全是公园”的宣传应为要约。现强烈要求开发商按照允诺,将小区确定为人车分流设计。并要求市规划局、房产局公开整个小区的规划设计、证件取得等详细情况。2.关于优惠政策。宣称老带新送物业费,后又解释说只有5月6日后带的才有;宣称预存两万抵四万、一千抵一万,不但没抵只是噱头,且预交的1000元变成了凤凰卡不退款;宣称按认筹顺序进行选房,事实上开盘前一天已经进行了提前选房,关系户都提前进行了选房。3.关于装修标准。宣称交房时与样板房中贴有交楼标准处一致,并强调厨房抽烟机液化气灶是老板品牌、门窗是lg等装修品牌,现合同里不约定品牌,且反悔称不确定品牌。上述种种,明显是利用最终解释权欺诈消费者,请工商部门及房产部门进行处理。
三、关于贷款问题。购房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碧桂园湖南区域还联合建行、工行、中行、邮政、长沙银行五家银行,将商贷利率强行上浮了15%,只能由这五家办理按揭贷款,给购房者增加了非常大的压力。四、关于合同违法问题。碧桂园的流程违法,所签合同违法,签订合同不给购房者违法。认购房屋后,碧桂园要求购房者在签约时先付首付,才能打印合同,签订合同。购房者在未看到合同条款的情况下被强行要求签订认购书,刷卡将首付款交纳后,才能进入合同打印区,等待打印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由几名工作人员拿着合同翻页,要求购房者在合同上签字,根本不给购房者审视合同的时间及机会,还表示合同看了也没用不可能修改,因此所签合同也不是购房者真实意思表示。且签订的合同中两份有附加协议,其余四份送至相关部门备案的无附加协议。附加协议及签订的合同中诸多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如房屋与合同约定装修及设备标准不一致,出卖人无需承担逾期交楼责任、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等质量问题外的其他质量问题只保修,不承担违约责任,还有实际层高以交付为准、示范单位仅作感受使用,不做交付标准,基础设施交付标准具体使用时间以供应商提供为准,买受人承诺不因此拒绝收楼等等等等不合法条款。到现在为止,购房者还未拿到与碧桂园所签购房合同。
五、关于物业管理问题。物业管理费1.9元,未向购房者出示物业管理费批准文件,另外物业管理费里已经包括车位管理费,不应再额外收取60元每月的车位管理费。六、不能享受农村户口购房补贴。
以上情况属实,希望相关部门为民主持公道!
属实,请相关部门为民主持公道!
2018-05-25 13:59: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