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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桑植县洪家关乡信用社变形的入股金

2018-10-31 11:12:18发布17次查看
2002年乡政府号召农户种植黄姜。由于本人家庭贫困。无钱购种 于当年11月4号向洪家关信用社贷款650元。600元钱是种子钱 50元是信用社强行要农户加入贷款所谓的入股金 否则不给贷款。当时有部分农夫也和我一样,迫于无钱购种无奈多贷了50元的贷款。几年后 我还清了贷款 利息 多年后的今天我看到了当年50元的入股手续。3月23号我带手续去信用社询问此事。工作人员说 凭身份证能取50元入股的本金。其余一切没有 当时我难以置信。不可思议的是入股证 4 条 5 条清楚的写到百姓享有股金 红利和利润的返还权 本社终止后依法取得本社剩余财产50元股金虽然没有多少。然而。入股证的说明与现实为何背道而驰。百姓至今即没有红利和利润。甚至50元的股金利息为何也没有。如果今天我没看到手续 它将永远消失在岁月中。变形的股金竟出现在国家信用社单位 我感到惊讶 与茫然。。。。。。。
问题一:强行入股
信用社是社员入股组成,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当事人家庭贫困,无稳定收入来源,不符合信用社借款条件,如其为信用社社员,在信用社互助合作范围,可酌情予以贷款(当时绝大部分贷款都是社员)。为响应政府农村经济发展号召,帮助农民脱贫致富,经双方协商同意,洪家关信用社给当事人贷款650元,其中50元作为入股金,600元作为其种植黄姜的资金。从入股到贷款,洪家关信用社本着平等、自愿、互助、合作的理念,一切手续合规合法合情合理,与当事人“强行入股”之说不符。
问题二:拒分红利
桑植信用联社每一会计年度末会下发利润分配文件,明文规定当年分红比例,再根据分红比例和股本金余额从税后利润中提取年度股金分红总额,各社按照联社文件要求给前来退股的社员分配红利,只要参与入股,无论金额大小,均按例年分红比例享有红利。社员退股时,逐笔登记退股分红清册,由社员签字确认,从洪家关信用社退股分红清册看来,每位前来退股的社员均分配了红利,不存在仅仅不给当事人一人分配的道理,且当事人3月23日并未退股,无实际依据证明洪家关信用社拒分红利。
我们芭茅溪没有强制入股,只是不入股不给贷款。桑植联社的回复我看懂了,就是年年给你分红,但我不公布,你不退股我就不给你。
桑植联社回复认为其不入股就不贷款,分红必须要退股这样的思维,这样的行为是合情合理的。足以说明他们平时如何对待老百姓的。用“霸道”来说一点也不过分。
2015-05-02 19: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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