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执法?还是为“人”执法?
我叫龙谷城,男,今年62岁,汉族,身份证号码:43232519560911xxxx,家住益阳市桃江县三堂街镇龙牙坪村里四村组。
2018年4月9日下午3点左右,我赶着羊群在山上放羊时,有几只羊偷跑到张雪初山中吃草(山中只有尺围以上大的杉木和一些杂草,后附图片为证),张雪初当时正背着农药机打药,看见后赶来追打我家羊群,在追打羊群过程中绊倒摔了一跤,我看到羊被打伤,就赶了过去,和张雪初吵了起来,并用竹棍在地上打得啪啪响,吓唬羊群离开,整个过程,两人相隔十几米远,没有发生任何肢体冲突,后来各自回到家中。
因张雪初多次侵占我的菜土、出马路而两家矛盾重重,镇政府、村上多次调解,每次都以我的让步告终,而张雪初欲壑难填,这次他又借此口角并凭着子女有钱有势,派出所有人(三堂街镇派出所所长龙云与他亲人有结拜关系),便报警诬告我用竹棍殴打了他,谎称多处受伤,派出所民警刘洋等人赶到后,用警车将张雪初送至医院,在医院检查张雪初无明显内外伤,但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住院记录为证),张雪初借此机会赖在医院住院近五十天,进行高血压、冠心病等其他疾病治疗,总共花费近七千元,却在调解过程中要求我赔偿一万贰仟元医药费。
口角发生几天后,民警刘洋带队到我家进行调查询问,我详细禀明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多次提出带刘警官到事发现场去查看,但刘洋坚持不去现场查看,说做个笔录就行了,且在笔录过程中故意用模糊字句被我指出。
在接下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刘洋几次通知我到派出所进行调解,但每次都是以满足张雪初的无理要求为前提进行调解,我稍有异议,张雪初就摔门而去,而刘洋就把我强行带到桃江县公安局审讯室审讯,一审就是一整天,逼迫我承认殴打了张雪初,而张雪初的儿子张小保却在外面到处扬言:这一次一定要让龙谷城倾家荡产。刘洋所谓的调解几次不成后就以:“殴打六十岁以上老人,且调解不成”为由,报桃江县公安局下达处罚决定书:“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
我被拘留10天回家后,每每想到此事,都心有余悸,惴惴不安,一些“莫须有”的证据能就能拘留我10天,觉得有冤无处伸,试想:都是3、4米高的杉树,我的羊如何吃他的树苗?明明是张雪初赶羊时自己摔伤(手臂上2cm红肿),又怎么成了我打的?只有2人在山里的口角,何来证人证言?又为什么一定要我完全满足张雪初的无理要求才算是达成调解协议?我的一次次的配合调解竟然换来了一次次的隔离审讯?人民警察竟然如此不顾实情,偏听偏信,对我一个六旬老人如此逼迫,于法不合!于理不容!于情何堪?刘洋之流到底是在为人民公正执法?还是在为个人徇私枉法?
时至今日对方又在通过法院想方设法陷害与我!!!
以上所述为六旬老人如实相告:
特向上级领导申诉,迫切希望能还我一个公正清白,并对草率执法,助纣为虐,严重影响政府形象的执法人员严肃处理,清楚执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还民一个朗朗乾坤。
也请上级政府为民做主,帮帮我这老实巴交的农民!昭昭天日朗朗乾坤,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一定会给我一个公平公正的答案。
看来桃江警察又犯法了,法律法规,凝案从无这点连警察会不知道吗?证据呢?证明人呢?医院证明呢?凡是生长在桃江的老百姓都是悲剧。
张雪初住院证明
无赖行为,仗势欺人。这里怎么看都是在培训黑色势力呀!
桃江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证明书
在桃江,公安胡作非为时有发生,这是整个公安系统的耻辱,桃江人民的悲哀。
在我地为钱,人,权执法者为多(原市委马书记就是代表)
我觉得这件事的警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桃江好警察这么多,为数不多的几个坏的被你遇上了
桃江好警察多吗?为何我们很少碰到,还包括公安局自身都不怎么样呢
现在贪官多了要关一批
事发地点
所谓的“伤情”
网民朋友:
您发表的“为民执法还是为“人”执法,桃江县六旬老人蒙不白之冤”帖文已收悉,回复如下:
2018年4月9日15时许,我局三堂街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张雪初女儿报警称:其父亲张雪初(72岁)被邻居龙谷城打伤。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查,当日,两人同在三堂街镇龙牙坪村里四村附近的山上做事时,张雪初看见龙谷城的羊群在山中啃食,担心羊会啃食自己家的树苗,遂去驱赶羊群,龙谷城赶到现场后以为张雪初在打他的羊,两人就此引发争吵,之后龙谷城用赶羊的竹棍对张雪初进行殴打,致使张雪初手臂受伤。
我局三堂街派出所受理该案后,经过调查取证,查明张雪初所受之伤系龙谷城殴打所致。经多次组织调解,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2018年5月1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法对龙谷城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处罚。
经调查核实,民警在案件办理中无任何循私枉法行为,对龙谷城是依据其违法事实依法作出的处理。
桃江县公安局
2018年6月21日
2018-06-13 07:4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