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丹州乡荷花村12组部分征拆户,因为政府修建丹溪路征拆了部分村民的住房,国家给予了补偿,征拆户拿到补偿后,在原有基地新建了住房!请问市控危拆危办?他们建房是合法的吗?那么合法的话,那又为什么有的住户房子想改建和修补,都不准呢?请问征拆办控违拆违办?
网友:您好!
经查,您举报的违建属实。举报中所指“丹洲乡荷花村”,属2016年并村后新成立的丹洲乡明月社区,举报反映违建区域系明月社区12组。经调查组现场核查,共有正在建设的违法建设6处,面积在50至60平方米之间,结构为简易砖木结构,违建户主均为明月社区本组居民,且为丹溪路征拆户。2月9日上午,区、乡两级拆违办巡查人员发现上述违建后,立即开展了现场取证,并向6处违建户主下达了限期自拆通知书(期限为:2月9日至2月10日)。目前,有4户已经开始自拆。本周日,乡拆违办将组织专项拆违行动,对剩余违法建设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武陵区丹洲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9日
2018-02-08 10:54: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