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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控告暴力拆迁行为

2018-2-20 3:58:06发布30次查看
尊敬的领导:
真不忍心在您日理万机中打搅您,敬请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本人信件,请您作为人民的父母官为民伸张正义!为民作主!
本人姓名阳红,女,1954年出生,家住长沙市开福区中山西路福庆街福庆巷12号。一栋三层楼房,占地面积41.83㎡,建筑面积136.36㎡。这块地现已被万达集团收购,即将建成长沙开福万达商业广场。
自拆迁以来,由于拆迁指挥部始终缺少诚意,不尊重被拆迁户选择补偿方式的意愿,强迫被拆迁户只能接受货币补偿,价格却远低于市场价,绝大多数的拆迁户拿到钱后,只能购买经济适用房或二手房。而我家一栋三层楼房的价格,如购买同等地域的商品房买半套还不够。2010年3月18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及城管大队下达了强拆通知书“3月22日实施强拆”(当天并未执行),依照拆迁工作人员的说法,3月22日强拆的户数太多,是没来得及拆我家。之后工作人员经常上门口口声声做工作,其实就是逼我们接受他们的条件,经常是盛气凌人、威胁恐吓。而我却始终坚持《物权法》所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既然拆迁方与被拆迁方都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那么拆迁方必须充分尊重被拆迁户选择补偿方式的意愿,拆迁的价格应该以市场价作为参考,双方协议拆迁,不可以由拆迁办来暗箱操作。一年多来,我从没提过多少多少补偿,只是要求回迁,按建筑面积的两倍补偿。我的理由是:我家的房屋是有天有地的三层独栋,没有公摊面积,土地使用无年限,而开发商的商品房是没有自建权的、有公摊面积及使用年限的高楼(还不算居住成本),这其中的价值是没有可比性的。但我的要求得到的回答是“不可能”,其实这并不是“不可能”办到,万达集团的售楼部已快建成,我选两套房,你拆迁办出钱就可以了,只是拆迁办提出的补偿价与实际购买价相差甚远,所以拆迁办绝对不接受。我就退一步,如果一定不能回迁,那就按市场价补偿,土地使用权有偿的征收。2009年7月29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就下文:“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予以补偿的,依法办理手续”。对于这个要求也遭拒绝,所以谈来谈去始终没有达成协议。
2010年7月14日,长沙市开福区城管大队送达强拆通知书,责令我家24小时腾空房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2010〕15号)文件精神,“城镇房屋拆迁,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进行,必须充分尊重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方面的意愿。”“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住房没有保障一律不得实施强拆。”长沙开福区城管大队没有权力强拆我家的合法房屋,难道部门权力大于国法。接到通知欲哭无泪,到底要我搬到哪,是大马路还是露天底下,这可是唯一的安家之处啊!
7月27日下午2点40分,正值三伏高温,在周副指挥长的带领下,有穿制服的、有穿便衣的一大群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破门而入,就像一群强盗,几个彪形大汉抓住我年长体弱、身患癌症的丈夫,我也被牢牢的控制,眼睁睁看着他们将我们一辈子辛辛苦苦打拼的血汗钱所置的房屋夷为平地,顷刻之间,一个好好的家灰飞烟灭沦为废墟,家中所有财产强行拉走,连张收据都没给,多么的强势啊!可怜我和丈夫身上只穿着睡衣和拖鞋,直到现在我们还穿着别人给的衣服。丈夫是癌症病人,我只好央求他们送他到医院,到达病房门口时一位年轻的局长还狠狠地踢了他一脚,我丈夫一双赤脚,脚上流着血,此时我的心在流血!我就不明白,难道在我们一个法治的社会还有这样无法的人吗?难道在我们一个注重人权的社会还有这样不人道的做法吗?什么和谐拆迁,什么惠民工程,在这些拆迁人员心中只是一块遮羞布,只是一块挡箭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物权法》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它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7月27日对我家实施的野蛮强拆,拆掉的不仅仅是我们一家安身立命的房子,也是我们最后的尊严。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党纪国法,践踏法律,强行霸占、损毁公民的合法财产,也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与之阳光拆迁、和谐拆迁背道而驰。
我们一家都是诚实做人、安份守已的普通老百姓。我和丈夫都是“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从小接受的教育是“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我16岁学徒,丈夫17岁下放农村,在那个火热的年代,经常是休大礼拜(两星期休一天),丈夫有过72小时不下岗的工作经历,多次立功,连续十多年被评为先进生产者,把美好的青春献给了社会主义建设。步入不惑之年,夫妻双双下岗,丈夫每月180元的生活费,并有一年多未发,只能靠我每月1200元退休金维持生计。去年丈夫又被查出患有喉癌,全家所有积蓄都用来治疗丈夫的病,现在家中真是一贫如洗。我们艰苦创业从未向政府伸过手、张过嘴,省吃俭用购置了唯一的房屋。现已近花甲之年,本该安享晚年之际,却遭遇公权暴力,野蛮违法拆迁,让我们成为了真正的无产阶级,一无所有无家可归之人。丈夫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想要重建家园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现在只能过着寄居的生活,叫我们怎能不痛苦万分!
我相信政府会妥善处理,也会积极反应一个弱势群体的心声。对于违法乱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还我家,还我公道!我作为一个公民愿意配合政府的拆迁,自觉维护国家法律制度的尊严,拆迁方肆意践踏法律,强奸民意,我决不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个如此弱势的家庭,如果出现意外,责任全在拆迁单位!一切后果由拆迁单位负责!
市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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