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屹立不倒,4年多来举报人多次向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局纪委书记、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主要负责人反映,违建一直没有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拆除。局领导主要负责人以及局纪检监察室还对反映违规建房的、违法违纪的举报敷衍推脱,对违建行为放任不管,执法不到位。甚至湘潭县国土局在该案件行政诉讼过程中故意弄错法律条文,使违法当事人胜诉逃脱法律制裁,充当违建“保护伞”。明目张胆的乱作为不作为滥作为,纪检监察部门置若罔闻不予追责。
因国土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违法违纪不依法履行职责导致中央决策部署、改革措施和法律法规政策不能落实到位,致使违法占地用地行为长期得不到纠正,国土资源因建房遭到严重破坏。
在这种情况下,湘潭县纪委应当对国土局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11月份多次向湘潭县纪委信访室举报,工作人员竟对实名举报不按规定进行受理和登记,发现问题不能及时依法调查处理,摆明是在袒护包庇国土局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在今年4月份再次向湘潭县纪委反映湘潭县国土局主要负责人在处理违法占地用地工作上敷衍应付,官僚主义、懒政怠政仍然严重,而湘潭县纪委信访室工作人员更是有违工作纪律来敷衍应付举报人,湘潭县纪委信访室到底是如何受理实名举报的?受理之后如何来调查处理?多少工作日回复举报人?纪委工作人员分内的事要在举报人再三追问下还只能勉强的应付一下,有意隐瞒,解释起来模棱两可,勉强的在答复。
想问一下湘潭县纪委:工作人员是临时工,还是新来的?是在故意愚弄敷衍举报人?如果是临时工新来的需要加强指导学习教育,如果不是要追究其责任来提升信访窗口服务。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湘潭县纪委应要及时加强对地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正确履职、敢于担当。湘潭县纪委为何不按法律程序调查处理,追究湘潭县国土局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责任倒逼他们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湘潭县纪委为国土局明目张胆的违法违纪行为开脱责任,谁又在当中充当违法违纪人员的“保护伞”? 湘潭县纪委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上主动放弃执纪监督职责是工作上的严重不作为、失职,纪检工作中的“灯下黑”。 从严治党从严执纪不能有养痈遗患,滋生腐败现象。纪委权力谁来监督?咋监督?请湘潭县纪委以实际行动落实好十八届中央纪委会议精神,解决好纪检工作中“灯下黑”问题。请给实名举报一个合法合理应当的答复!!!
治理“保护伞”必须连根拔起。
纪委要问责别人不作为,纪委就必须有作为。
是谁给了机会让湘潭县国土局多位领导在行使权力履职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违法违纪。
很多情况下,地方纪委都是和贪官沆瀣一气,共同对付举报者,几乎所有贪官在最终案发以前,都是在不断受人举报的,但是没有影响他们在官场道路上一步步高升了,这其中最大功劳归功于地方纪委为一个个贪官充当了保护伞。
强烈要求湘潭市国土局 整治该地违建乱象 不得包庇外来富豪。 在湘潭,在湖南,在全国有很多农村集体土地被一些干部和富豪非法侵吞,情况愈演愈烈,乱象丛生。 会同县富豪、前二级国企马家河石灰厂供销科长、城镇居民陶伍伟、尹冬莲夫妇在湘潭市高新区板塘乡摇钱村六亩组违法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在没有办任何报建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建成一栋花园式别墅,面积500多平米,另有一块大前坪,几年来,当地国土,规划部门特别是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对其听之任之。 而对普通群众执法风格就完全不同,可谓雷厉风行。 选择性执法令天怒人怨!
外来城镇居民不能占用农村集体土地擅自建造楼房(无论是强占、购买还是经行政部门批准办了证的,都是非法的、无效的), 这一条我国法律的基本规则湘潭市国土局的领导你们是真不懂还是假不懂?!
湘潭市国土局不依法拆除外来富豪的违章建筑,拒不履行法定职责,坚持不作为,
一些有证的房子被强拆了,有些违法别墅至今无人敢动!
湘潭、湖南、全国不知有多少农村集体土地被这些外来土豪和干部违法侵吞,请求上级进行全面调查。(在网上点击“陶伍伟”,可见各大论坛上的文章图片,有详细的陈述和论证。在湘潭市岳塘区板摄路口下车,从小街巷进去200米,就到了金耐社区后卫门处,可见真相
湘潭县国土局局长在这几年也捞了不少,住豪宅,国土局内部管理混乱,占编制吃空饷、吃喝索要拿频频出现。
湘潭县纪委信访室愚弄应付实名举报,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如果没有“后台”和“保护伞”,那么违法建筑为何能“屹立”4年未倒?
湘潭县纪委喊口号很积极,行动上难见影。
明知里面有腐败、有保护伞,纪委就是不愿去查。导致信访案件倍增的罪魁祸首就是当权者不作为乱作为!!!
网友您好:
湘潭县原梅林桥镇高桥村高新组张国玉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我局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潭县国土资执罚字[2015]4303210180005号],并向湘潭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该案正在审理当中。
湘潭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4月11 日
纪委对违纪干部的查处,一定要采用正确的方法,要保护在违纪前,不能纵容在违纪后,要充当独挡腐败保护墙,不能充当违纪保护伞。
4年当地群众举报违法建筑屹立不动,法院还在审理当中,这不是违法违纪那又是什么。凌驾于法律之上,敷衍了事,纪检部门是该管管了!!!
纪委如果有问题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塞责、不抓不管,将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监督失职的责任。
湘潭县纪委信访室如同虚设吗?还是个别工作人员的不作为
官官相护,作为监督部门的纪委如同虚设,在查处违纪违规以后不是将贪官绳之以法,而是处处袒护。
官场风气不正,人民群众监督也没用,他们都会忽悠、官官相护。
湘潭县官场长期以来腐败透顶,官员的权力没有真正关进“笼子里”,于是一些官员把手中的权力作为交换的筹码,你给钱,我办事。
看得出来举报人被纪委、国土部门串通一气在举报过程中受到了他们的刁难坑骗,官官相护伤了民心,国法不容!!!
湘潭县机关单位每年要向纪委交多少“保护费”。
2017-04-10 00:39: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