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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督促新化县政府对强制拆除房屋给予合法补偿的报告

2018-10-30 21:10:46发布10次查看
我叫晏元俊,男,汉族,73岁,原住湖南省新化县上梅镇天华中路晏家院36号,住房因被强制拆除,现无居住地,联系电话:15573879958。
新化县县委县政府牵头,由新化县人民法院组织公检法司及上梅镇工作人员共600余人,于2008年4月29日强制拆除了我的合法住宅,即由县政府划拨给房地产开发商建成明园阳光购物公园,但至今没有对我兑现合法合理的安置和补偿。为此,请求督促新化县县委、县政府依法给予合法合理的补偿。
七旬老汉:
明源阳光购物公园是我县第四期旧城改造工程。各拆迁户由于对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不同意,一直没有领取补偿款。2017年3月13日,经新化县解难办协调,组织各职能部门协商拿出了《关于新化县第四期旧城改造工程遗留问题晏元俊、高建庆、晏华瑜、晏毓忠等4户拆迁户拆迁补偿的处理意见》。有关事项正在按照程序有条不紊的办理之中,请耐心等待,如有疑问可到县解难办进行咨询。
上梅镇信访办
2017年8月2日
2017-08-01 16: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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