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龚道德无证驾驶买于朱玉毛的报废、注销车辆若干年,你们为什么不管?出事前大摇大摆的从交警大队门前经过,都看不见吗?
2、此车辆系包工头强烈要求龚道德开起拉材料的,为什么包工头没有责任?
3、向伍双等人明知此车为报废车辆,在龚道德没有召唤的情况下,为什么要强烈乘坐,出事了为什么要龚道德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向伍双一行五人强行乘坐无证驾驶的报废车辆,难道是“在此事故中无责任”?
网友“认真的对待”:
您好!
根据网贴信息,我队未能查询到所对应的事故。请您提供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等信息,或直接与0744-3238102钟警官联系。
慈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6年7月15日
2016-07-13 17: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