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我购买了燕兴尚品国际一套住房,因为当时不急着要房所以买了期房,开发商当时说12月就能开盘,但是我们盼星星月亮终于盼来该楼盘开盘,但是已经延期半年之久,开盘后售楼人员通知我们一周内办理贷款手续,我们也都照办了,现在我都月供房子一年多了,但是房子已经无人施工,而且去年年前已经有农民工在该楼盘处讨要工资并且在政府大楼前坪游行,而今现已全面停工,打电话去售楼处,老是敷衍了事,告诉我们工地有人开工,但是我们走过去看更本没人做事,开发商湘乡万里行集团无人给我们任何答复或者该楼盘已经烂尾~或者需要延期期限多久~又或者.......
但是无人给一个交代,该楼盘按合同上面写的2017年3月28日需交房给业主,但是目前,水电未进场,电梯未安装,地下室未处理,甚至有1栋都未封顶,请问,有谁能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还业主一个公道,还有该楼盘我是否可以退房,我又该想哪个监管部门投诉。
谭法根律师:确定烂尾、无法交付房屋的情形下,可要求退房520mm:
你好!对于你提出的问题,本人认为可以分两步走:
第一步 收集开发商筹措资金的信息,判断开发商能否继续完成工程
当所购楼盘存在烂尾可能时,你可以在收集开发商资金信息的情况下,综合判断开发商是否有能力继续完成该楼盘。如有可能,可尝试给开发商一点时间,让其筹措资金。
第二步 以开发商无法履行合同为由,申请解除合同,要求退房
1.判断开发商基本上没有能力继续完成楼盘时,那么,开发商基本上无法交付房屋。此时,无法交付房屋,也就意味着开发商无法履行合同,你有权以开发商无法履行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即退房)。
2.《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对于你的购房款,在法律上来说,此时已成为债权。结合上述两个法律条文的规定,可知:在购房人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后,购房人的房款债权优先于施工方(承包人)的工程款债权,施工方(承包人)的工程款债权优先于银行的抵押贷款债权。为此,针对其他两者(工程款、银行贷款),你的购房款债权享有最优先的权利。
3.选择解除合同(即退房)的,可首先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时,第一时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做好财产保全措施,以实现已付购房款的回款。
谭法根,湖南霆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执业证号:14301201010618910。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债务处置、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8874747759 (谭律师) 电子邮箱:tfglawyer@163.com
单位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蓝湾国际广场b座22楼
燕兴尚品国际,停工已经不知道多久了,还有一个月就要交房了,房子还没有封顶,老板被抓,涉嫌诈骗,我们的老百姓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房子已经停工,售楼部干脆已经不接我们电话,或者说快动工了,这样的话,骗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就在市政府前面的房子,请各位领导要帮我们做主啊,欺骗谎言,烂尾楼,群众心中全是恐惧,请领导为我们做主。
燕兴尚品国际,停工已经不知道多久了,还有一个月就要交房了,房子还没有封顶,老板被抓,涉嫌诈骗,我们的老百姓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房子已经停工,售楼部干脆已经不接我们电话,或者说快动工了,这样的话,骗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就在市政府前面的房子,请各位领导要帮我们做主啊,欺骗谎言,烂尾楼,群众心中全是恐惧,请领导为我们做主。
盼开发商不要践踏自己的诚信,求政府加强监管别寒了民心!
请开发商兑现承诺别践踏自己的诚信;盼政府加强监管维护业主的权益促进湘乡的和谐!!!
该楼盘已经好久都没看见开工了。去年年底还有农民工去讨薪。让我们这些业主心里很没底。希望相关部门出面来处理下。
既然已开盘就已发预售证,请相关部门督办吧
燕兴尚品国际,停工已经不知道多久了,还有一个月就要交房了,房子还没有封顶,老板被抓,涉嫌诈骗,我们的老百姓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房子已经停工,售楼部干脆已经不接我们电话,或者说快动工了,这样的话,骗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就在市政府前面的房子,请各位领导要帮我们做主啊,欺骗谎言,烂尾楼,群众心中全是恐惧,请领导为我们做主。
该楼盘一直是停停搞搞,完全没有正常的施工,甚至农民的血汗工资老扳都没有及时付给,请领导们督促,给老百姓一个交待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局已多次接到相关业主的投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多次约谈开发商,要求开发商加大筹融资力度,加快项目建设,确保业主合法权益。开发商承诺于2017年10月28日前办理好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将房屋交付业主使用。
湘乡市房产管理局
2017年7月3日
2017-02-14 20:5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