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在永州宁远县太平镇上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向商品房刘平生老板支付完房款时,刘平生老板说暂时不要装房子的大门于是我母亲就没有装大门。在2016年的时候刘老板在不通知我父母的情况下把房子卖给了另外一位刘姓买家。后来家里的亲戚告诉我父母说房子被卖了。
随后我母亲多次向刘平生老板退房款未果,还多次威胁我母亲。于是我母亲将刘平生告上了宁远县人民法院。
于今年2017年宁远县人民法院下了判决书以后,刘老板还是没有退房款于是我母亲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是执行局好些天一点动静都没有。家里人都着急的要房款,这毕竟是我父母一辈子的血汗钱。
我所说的句句属实,如有质疑者可以向我父母求证?其他知情人求证。
说得不清不楚的 要帮你求证你应该拿合同 付款单之类的实证据向公检法 房产局之类的机关报案才对
此事属诈骗,可向公安机关报案,为什么没报?
2017-05-02 19:35: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