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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街7a栋业主交清了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何时能让我们入住?

2018-10-30 17:28:04发布10次查看
谁来给我们主持公道
我们(共96户)是湖南省张家界市购买龙城街项目7a栋房屋(地址即原永定区毛巾厂)的受害者。2009年我们与张家界天龙飞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商胡大林)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约定于2009年12月底交房。
至今已近五年,除十余户有部分尾款未付外,大多数购房户已交清了房款却收不到房,是谁害了我们?
2012年5月经向省市上访,并由省领导批示,张家界市成立了解决天龙飞公司系列问题联席会议工作组,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具体负责完成建筑扫尾并交房。从2012年5月到10月,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周先勇局长先后三次在法院的第一审判庭主持召开了全体购房户大会。周先勇在大会上报告,要求我们相信法院,只要交清了购房余款,就可以拿到钥匙。在2012年10月30日上午的第三次会议上还当众承诺“如果给你们多算了房屋面积,多收了你们的购房款,你们找我(周先勇),我保证给你们退。”事实证明,我们受了周先勇的骗!上了周先勇的当!法院执行局在解决7a栋房屋工作中阳奉阴违,坑害了我们购房户。
一是官商勾结,移花接木。我们购房户为了早日收房,只有按照法院执行局的安排,将全部购房款项缴入法院执行局的银行账户。法院收了我们的钱却不直接给我们开具收款收据,而要开发商的公司给我们开收据。这是为什么?
二是采取欺骗手段,巧立名目,鱼肉购房户。本来法院主管的房屋扫尾工作在2012年12月以前就已经停建,但直到2013年1月,法院执行局还继续催款,蒙骗我们说“谁交清了各项款项,谁就可以马上拿到房门钥匙,可以装修入住。”但直到今天,我们虽然交清了钱,水电电梯等附属工程完工却遥遥无期,导致不能收房。
我们要问,法院将我们交的血汗钱用到了什么地方去了?法院欺骗老百姓,给我们造成的经济损失谁负责?我们希望政府能关注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给我们排忧解难,声张正义!
附1:法院执行局要购房户签字打印的承诺书
附2:法院执行局向购房户催缴的各项款项明细表
领导快点交房了啊
2013-05-22 19: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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