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委、县政府:
我们是本县历届退伍的农村籍老兵,因年老多病,现已是活于日落西山之岁月,在生活中已经不能自食其力之人者比比皆是,甚至杖拐、扶行、病卧求医之人屡见不鲜。忆当年我们从戎时抛头洒血从无怨言;退伍后,为国家发展同样退伍不退色,许多人都成为行业领头羊; 但更可敬的都是些默默奉献终身者。为彰显法律和政策尊严,体现县委和县政府对老兵晚年生活的致爱关怀,我们敬请县委和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落实国家的现行法律和政策,解决本县农村户籍退伍老兵的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病有所医等问题。我们的诉求是:
一、保险问题:
要求兵龄视同国家缴费年限。即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退伍前后的国家保险补助金和个人缴费金及兵龄保险金合并计入我们的保险待遇; 个人免交医疗保险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及政策依据:
(1) 《军人保险法》第十七条 “军人退出现役后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兵役法》第五十三条第4款“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规定的军人保险待遇。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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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超服兵役期问题
已完成2年义务兵役后的部分超期服役士兵年限,视同复员军人(士官)等级,享受复员军人待遇。
法律及政策依据
(1) 《兵役法》第十九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2) 《兵役法》第二十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
三、低保问题
要求优先解决60岁以上农村籍老年退伍军人最低生活保障(低保)。
四、节日问题
(1)要求不分档次享受八一及春节慰问金及慰问品;
(2)要求每年由政府部门统一组织或是支持老兵举行"八一"及春节庆祝活动,经费由各乡镇政府或县级政府部门承担。清明节予以经费支持对烈士的扫墓活动。
此致
敬礼!
江永县全体退伍老兵
2017年9月4日晚
78年之前入伍士兵,多数是服兵役5年甚至10年以上,但如今都沒有合理的待遇,难道这也是义务吗?!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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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保险关系的接续
第四十四条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第四十五条 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第四十六条 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第四十八条 退役士兵就业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士兵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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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999年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30日 07时37分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2017-09-04 21:13: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