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状人:王必红,男,汉族,初中文化,农民,1968年1月出生,现龄48岁,原住华容县治河渡镇轭头湾村九组,2007年居住下高村七组。事实与理由:于1997年第二轮分配后的土地,于1999年我外出打工,1999年我的责任田借给王必胜种,我于1978年与王必胜分家至今整整38年,王必胜无权处置我的土地经营权,王必胜于2004年非法把我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本村妇女主任皮学君。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二人违法转让我土地使用权,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严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之规定。2013年我找镇司法调解无果,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像我这样的土地纠纷问题有领导打招呼的都得到解决,如:下高村八组肖冬兵,下高村六组毛志华三兄弟,六组蔡开成,六组陈谷良,农科村五组谭国中。我多次求助镇领导解决问题,总是说三道四,置之不理,为了捍卫我的合法权利不受侵害,我向镇政府递交县农村经营管理局调查王必红的报告,确凿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依据,还有一份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在铁的证据和法律面前,镇领导总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欺负我百姓。事出有因,2012年我原轭头湾村移民拆迁款被镇领导非法处置,我到县领导告了镇领导的状,镇领导多次受到批评,镇领导一直耿耿于怀,我希望镇领导放下恩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依法解决这件土地纠纷,确保党的形象和社会公正·公平,维护法律尊严,更希望治河渡镇党委政府吸取玩忽职守的教训,决不能毒瘤漫延,清醒回头,依法执行确权颁证,确保土地确权颁证顺利进行,准确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诉状人:王必红,联系电话:0730-3301060,手机电话:13487760782,2016年12月1日
以前都不要土地,现在有补贴了都回来争
别人有田,你怎么没田?税费重时你一丢,现在田可买钱了你就要,只你一人是乖妈妈养的?以前都不要土地,现在有补贴了都回来争
税收重时我外出打工田是借给别人种而不是抛荒,现在回家没有一分田是租种别人的田为生,要田是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国家的政策。
私自协商的田你们私自处理就行了
华容县治河渡镇领导贪乐想受,土地纠纷,简直无稽之谈,乱弹琴,简直是无聊
2016-12-01 21:28: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