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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安仁县查违办领导侯周德不作为

2018-10-30 9:00:44发布9次查看
安仁县查违办领导侯周德,站在查违的位置上,多次向他反举报安仁县八一中路私房批少建多的违法事实,在铁的事实下,依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助长违法气焰。如今县政府将查违工作看得这么严峻的形势下,侯周德作为专管查违的领导,有实权而不干事实,有关系背景的私房建房就不查。难道查违口号只是拿来喊喊?
趁着安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换任的空隙,顶风作案,不顾百姓的呼声,不顾国家的利益,批少建多不管,批少建多将来罚款还是可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来办理不动产。拿罚款的钱创收入,鼓励私房批少建多。
关于“举报安仁县查违办领导侯周德不作为”的回复
  一、 经了解匿名举报人是安仁县永乐江镇大源村广云组村民谢三文,现住安仁县永乐江镇八一中路。
二、 谢三文曾向安仁县查违办反映:唐曙明在八一中路的房屋建设中存在少批多建情况。县查违办当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经核实唐曙明在八一中路建房已办理规划、国土手续。谢三文与唐曙明之间的建房纠纷一案,2017年6月,唐曙明向安仁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安仁县人民法院(2017)湘1028民初3号判决:1、原告唐曙明、唐菲珊在现有地基上建房,被告谢三文、谭金莲、谢丽华不得阻拦;2、被告谢三文、谭金莲、谢丽华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唐曙明、唐菲珊损失1400元;3、驳回原告唐曙明、唐菲珊其它诉讼请求。谢三文对安仁县人民法院(2017)湘1028民初3号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经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湘10民终1776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 综上所述,谢三文反映安仁县查违办领导侯周德不作为的举报信失实。
  安仁县查违办
2017年12月22日
2017-12-22 08: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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