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宁远县“华舜名都”(宁远县城北派出所旁边)30余户购房户。2015年10月,永州泰元房地产开发公司,法定代表彭军贵,股东杨小军公开出售“华舜名都”住房vip卡,并收取订房现金1000元,并于2015年12月12日,与购房户签订了认购书,收取购房户30%首付款,有的甚至100%款限,约定如2016年5月未完成底部三层商业裙楼的建设,必需全额退款,并按商业贷款利率(约5%)支付利息,并且约定2017年底交付新房,并承诺房产合法,包办合法手续与证件。时至今日,新房没有交付使用,更为购房户难以接受的是,开发商不但一拖再拖承诺的交房期,竟然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证件也没有办理,先前承诺的证件手续齐全完全是骗局,导致住房停工,无法如期交房,致使30余户购房户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给购房户身心和家庭造成很大伤害,购房户极端不满。现在所有购房户特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以下请求:
一、请求县委政府迅速责成开发商彭军贵、杨小军按合同要求尽快建成“华舜名都”的房子并交付使用。
二、责成彭军贵、杨小军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如果鹏扬大厦无法办理合法手续与证件,不能完工,责成开发商彭军贵、杨小军双倍返还购房户的购房款,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宁远房地产乱像,泰元房地产是典型案例,政府要管管。
肯定是因为建房手续不合格所以才没有被政府批准,你还让县委政府要求老板迅速建好房子交房……国家在房地产这块好像早有规定的,房子要起到什么程度才允许卖房,和你们的合同明显就违法了,想买便宜房子这下吃亏了
既然签了合同,合同违约就走法院克喃,按合同搞嘛,就怕老板已经把钱搞到其它地方要刮了
2018-04-09 00:4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