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上访!!!举报资兴市政府部门不作为,百姓血汗钱买了碧水云轩房产,却住不了!
尊敬的陈荣伟书记、贺遵庆市长、李典龙书记:
您好!
我是资兴市碧水云轩的业主及临时业主委员会的代表。资兴市相关部门单位的领导与碧水开发商勾结!滥用权力!导致碧水云轩房屋质量问题重重,开发商欺诈业主,违章建筑众多,小区物业管理混乱,相关的部门不但不管不问,严重不作为,还滥用权力,威胁、压迫群众,业主的合理诉求无人理睬,业主无处维权。我们找开发商理论,开发商就说这个小区所有的楼房都是经过了各个部门验收的,业主去找房产、住建等相关部门反映,这些部门对碧水云轩开发商不予监管,在处理违规问题上不作为,碧水云轩开发商还说政府很多大领导都是碧水云轩开发商的亲戚朋友,业主不能拿他们怎么样。
对老百姓来说,买房是一件人生大事,对国家来说,老百姓的住房问题是一件民生大事。我们辛辛苦苦赚钱买房子,本来是想开开心心住进去,但是自从住到这里,感受到的不是舒心,而是焦虑,小区乱七八糟,开发商总是忽悠业主,甚至恶语相迎,说开发商在资兴市有很厚的后台,没有什么单位敢管他们!动不动就叫业主去告,还说就算业主去告也是白费心思,没有部门会管他们。政府部门不出面,没人替我们这些业主做主,我们在资兴举报无法维权,只能求助于郴州市委、市政府、纪委,希望您们站在正义的立场上,维护我们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业主没有什么无理取闹的诉求,只希望政府能帮我们这些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业主查明真相,为老百姓做主!并要求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对碧水云轩开发商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管和惩处,维护我们这些业主的合法权益。请陈书记、贺市长、李书记为我们做主!
1、各种污染直排东江湖!扰民现象严重,环保、城管不作为、不处理!资兴是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东江湖水质那么好!现在是5a级景区,是郴州市的瑰宝!碧水云轩处在资兴美丽的沿江风光带上,是资兴重要的门面。碧水云轩开发商却将1栋等门面租给芙蓉口腔医院,1至7栋所有沿江门面全部租出去做餐饮店、酒吧,2楼做洗浴城。这些门面在经营中会产生众多生活污水废气,甚至有些是化学污染,都是直排东江湖,污染及其严重!每到晚上,洗浴城和酒吧营业到深更半夜,酒吧、夜宵店的吵声、神农峰锅炉的刺耳声,餐馆的油烟都是直接往外排,楼上的业主饱受油烟和噪音之苦,生活质量严重下降,我们只想往楼下和开发商头上扔啤酒瓶了!这样下去,美丽的东江湖必将成为一条污水河,资兴这座文明城市、5a级景区拿什么去展示自己?业主当初向开发商和资兴市城管、环保等部门举报过多次,却相互推皮球,不予处理,至今没有看到成效。
2、碧水云轩4栋违规交房,资兴质监站违规验收,为碧水云轩开发商补办假验收报告。碧水云轩4栋规定的交房时间是2015年1月1日之前。2014年底,碧水云轩的开发商在没有通过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向部分业主交了房,碧水云轩联兴物业公司的人都说当时4栋并没有验收,物业也没有验收接手这栋房子,业主收房也没有看到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资料。这期间不断有业主找开发商进行维权,开发商是一拖再拖。
2014年3、4月份的样子,开发商向业主都发了收房通知,4栋业主和其他栋的一些业主都收到了开发商的收房通知。碧水云轩发给4栋业主发了一份《房屋竣工验收报告单》复印件,但是这份《房屋竣工验收报告单》里面很多内容都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房屋验收组组长是假的,廖刚毅根本没有参与验收,而且在后面的表格中都没有验收组长的名字。开工时间、验收时间都是假的,报告单中的开工时间比开发商实际开工时间晚了将近一年,报告中的验收时间却比实际验收时间早大半年,因为开发商实际在2012年底就开工了,可视报告中的开工时间确实2013年6月,2014年12月房屋根本还没有验收,但报告上的验收时间却是2014年12月30日,为何要写一个假时间在上面?这是碧水云轩开发商让资兴质监站违规为他们补办的假验收报告,与开发商一起欺骗业主!业主都可以从这份验收报告中就看出很多问题,质监站的两个副站长却依然在验收报告上面签了名。
碧水云轩4栋每个单元都是2梯3户的格局,业主3、4月份收到碧水云轩关于4栋房屋收房通知的时候,每个单元只装了1部电梯,另一部电梯还是一个黑乎乎的电梯井在那里,开发商也没采取任何隔离措施(无论是大人和小孩,都有可能一不小心就掉进去,这种高层住房,一旦掉进电梯井里,后果不堪设想),8月份才装好电梯,但是电梯质量极差,每栋都有业主反映电梯经查失控直接跌落数层的问题,业主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许诺业主电梯是富士电梯,但是现在装上去的确实杂牌电梯,现在关于电梯出事的问题是有发生,现在电梯问题已经显现,如果相关部门不予监管,放任开发商为所欲为,将来一旦发生事故,相关相关监管部门也逃脱不了这个责任,如果与开发商没有利益勾结,为什么要为开发商承担这个风险呢;4栋的水井、电井没有隔层,都是从顶楼一直通到1楼,万一有人尤其是孩子一旦掉进去,就是直接落到低下1层,开发商不顾业主的安全,为了赚钱简直就是丧心病狂,业主找开发商争吵过,开发商现在才在单层隔了一下,双层还是没有隔,难道住双层的业主就不要安全了吗?(其他栋的房子每层都隔开了,只有4栋没隔);消防栓中根本没有水,却通过了消防验收?每一户的入户大门质量极差……每个房子里面的一些小问题更是数不胜数,随便找一个业主都可以了解到这些情况。这栋楼问题这么多,尤其是安全问题这么多,为什么相关部门不要求碧水云轩开发商整改就给他们验收,还要为开发商填写假信息出具假的验收报告?开发商看到无人监管他们,在业主面前更加肆无忌惮,对业主态度恶劣,说就算业主去上访,他们也不怕。
3、违规装修现象泛滥,资兴市物价局副局长罗陈坚夫妇带头违规装修搭建,滥用私权,侵犯群众权益!物业不管,资兴相关政府部门也不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本条所列第(一)项、第(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第十七条 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实施管理,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本办法第五条行为的,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本办法第六条所列行为的,或者有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制止;已造成事实后果或者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追究违约责任。”“第十八条 有关部门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关于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行为的报告后,应当及时到现场检查核实,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 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目前问题最严重的就是4栋3号房违规搭建,侵占2号房所有业主的权益。2号房与3号房相连的地方有一根横梁是两户共用的公共面积,3号房违规将3号房与2号房相连的的外墙敲掉,改变外墙外立面,然后用不锈钢防盗网把原本属于2号房与3号房共同放空调的那块面积框进自己家里,并且把防盗网伸到了2号房的大阳台前,明显的违规装修乱搭乱建,侵害了2号房的利益。在2015年春节前,4栋503是资兴市物价局副局长罗陈坚夫妇,他们第一个带头这样违规装修搭建的时候,2号房业主就开始找开发商和物业,要求开发商和物业督促3号房整改,把擅自侵占的空间退出来,开发商和物业嘴巴说会要求3号房把违规占用的地方进行整改,退回到原来的空间中去,事实上却是敷衍了事,这个问题已经拖了快1年了,一直没有任何进展。物业不但没有阻止这种违规装修现象,还让这个问题不断出现,最近新装修3号房依然有样学样,全部违规装修。
对于这种违规搭建现象,业主不断提出反对意见,以罗陈坚为代表的3号房业主不仅不愿整改,还态度恶劣,与2号房的业主激烈争吵并威胁恐吓,同时,罗陈坚滥用私权,以单位名义向开发商打招呼谋私利,勾结开发商、物业公司一起打压2号房业主,没有一个领导干部该有的正气和觉悟。正因为他不愿退出侵占的空间,所以3号房其他业主后面的装修都跟着他学,全部都违规把这一块地方装上防盗网,其中9楼、10楼都是一些单位的国家干部,这些人手中有权力,开发商和物业明知道他们是违规装修,却不管不问,怕得罪他们,下一个整改通知书做做样子给2号房的业主看,然后就不了了之,还帮着3号房的业主倒打2号房业主一把,每当业主去物业反映问题,物业公司两个负责管事的(一个姓朱,一个姓杜)就说要2号房业主自己与3号房业主协商,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好当甩手掌柜。2号房的业主去维权,这些政府干部态度恶劣,对自己的错误坚决不整改。难道国家干部就可以违规搭建为所欲为吗?如今都说法治社会人人平等,凭什么国家公职人员就在装修上都享有违规的特权?作为国家干部,更加应该带头遵纪守法,而不是带头违法,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没有弘扬社会正气,还助长了歪风邪气!碧水云轩里有很多业主是在政府工作的人,他们的一举一动都代表政府形象,本应该维护政府形象,但实际却事与愿违,他们当中部分人损人利己的行为却是大大影响了政府干部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影响恶劣。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依法处理”。《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第四十二条 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第四十三条 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如果3号房业主是讲道德的人,就会及时更正自己的错误行为;如果开发商和物业从一开始就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就不会造成今天这个局面。无能的物业公司和可耻的开发商“没有执法权”,那总有政府部门有“执法权”吧!!!这个问题我们反映了这么久,城管部门却迟迟没有来管理,我们天天住在这里都没看到一个城管工作人员来问过这件事情。现在有些业主不愿来收房,但是对于我们这些住在里面的业主,真的是一种巨大的折磨,我们已经没有了退路。只要有一户3号房是这样违规装修,那其他的3号房就会跟风照做,如果不及时制止整改的话,今后3号房与2号房将争执不休,邻里关系将不断恶化,开发商和物业根本不管事,为了小区和谐,我们只能寄希望于领导能为我们做主,要求资兴执法部门来执法,我们业主的诉求就是大家互不侵犯,3号房要把违规占用的地方退出去,统一恢复原状,当官的更不能以权谋私带头违法。对碧水云轩物业如此不作为要依法处罚,绝不姑息,更换一个物业公司,把物业公司这些没道德没素质也没有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辞退。
4、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相互勾结,违法经营,牟取暴利。联兴物业公司是碧水云轩的前期物业,物业公司的股东就是碧水云轩的开发商,这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非常差,是非不分,黑白颠倒,根本不学法也不懂法,连自己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都不清楚。但小区内的物业费在资兴却是数一数二的高,联兴物业公司只收钱,却不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原本1元每平米的物业费,今年增加到1.2元每平米,业主装修,敲一面墙就要交200元给物业公司,业主不服,物业公司就说是经过了物价局批准,业主却没有看到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在2004年制定了《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其中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根据物业收费的相关文件,物业费应该是与物业公司的等级挂钩的,联兴物业公司对小区的管理非常不到位,完全不作为,碧水云轩的物业管理资质最多只有3级,但是收费却是按照1级物业的标准收费,开发商凭什么提高物业费?联兴物业的登记是如何评定的?业主在交流的时候发现,有的业主是按1元/平米收的,有的业主是按1.2元/平米收的,有的业主装修敲墙交了200元,有的业主没有交,收多收少、收还是不收,全凭关系,物业收费可以如此随意任性!这个问题可以找小区业主了解。如果小区物业费经过了物价局的批准,那资兴物价局是根据什么来定的?
这个物业公司里面很多人都是没有物业管理资格证的,对物业管理相关规定一窍不通,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规定,物业对小区中违规装修的问题不予管理,他们的口头禅就是“我们没有执法权”,如果物业公司都以一句“我们没有执法权”就把问题踢出去,那要这样的物业管理公司有什么用?这个物业公司只跟别家的物业比收费,不比服务。他们说东江庭园的物业费更贵,但是他们没看到东江庭园的物业服务水平比他们不知高多少倍。在东江庭园,任何业主都不可能出现乱专修乱搭建的情况,连外立面都必须保持一致美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业务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现在物业不作为,对我们业主已经造成了损失。
另外,小区电梯问题不断,物业公司不管;小区装修垃圾肆虐,物业公司不管;小区违规装修搭建问题重重,物业公司不管;小区积水严重,物业也不管。这个物业公司的股东廖乙平就是碧水云轩的主要开发商,物业公司就是开发商的傀儡,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狼狈为奸,违法经营,牟取暴利,资兴市房产局不管此事,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5、房产证6年未办理!开发商违法挪用房屋维修基金。按照购房合同规定,开发商应在交房之后的365日之内办理好房产证,可是碧水云轩的房产证却迟迟办不下来。目前,只有6栋的办理了房产证,还是因为6栋有业主是资兴房产局的领导,所以办好了房产证,其它没有关系的业主都没办理。今年说叫1号房办房产证,但是却只通知了小部分业主,这小部分人都是有关系的人,所以才帮他们办证。难道连一个房产证都需要有特殊关系才能办理吗?说来说去,还是这个小区存在问题,5年了,却办不了房产证!
开发商通过关系,违法挪用了业主缴纳的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小区没有通过综合验收,开发商请几个验收部门先随便验收一下把房子交给业主使用,拿房产证的问题他们就不管了,合同上写好是交房之后一年之内办好房产证,但是开发商一年拖一年,却不愿意按合同约定支付业主违约金,我们在这里住了5、6年了,房产证还没个影子。开发商资金不足,他们一旦资金链断了,随时都有可能跑路,他们一跑路,这个烂摊子就再也没人管了。我们找资兴房产局询问房产证的问题,房产局总是模菱两可,我们从来没有了解到真实情况,法治社会,每个公民都有知情权,请求陈书记、贺市长、李书记出面为老百姓做主,让开发商和房产局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说法。
6、碧水云轩4栋随意更改规划设计,设计不合理,严重欺骗业主。4栋房现有的格局不合理,与最初的规划设计不一致,2号房与3号房连接的地方,在2号房的阳台上有一个小角落,相当于是一个废弃的空间,这与最初的图纸设计不一致。开发商改了规划却没有告知业主。为什么开发商可以如此随意任性的改变规划?资兴规划局是否知情?现在,我们收房装修才发现开发商没有给2号房的客厅设置空调位,物业要2号房业主把空调装到观景阳台的小角落里,那几乎是一个封闭的角落,无论是空间大小还是透气性,都不适合装客厅的空调外机。现在,物业又说可以把空调外机挂在2号房与3号房连接的那个镂空的梁上,但是3号房以罗陈坚为代表的业主却违规搭建装修把那块区域占为己有。后面,开发商要2号房不吵不闹,让着3号房,否则就别挂空调外机了。如此频繁的欺骗戏弄2号房,是否存在官商勾结?
房屋设计有问题,开发商想让业主为开发商的错误买单;物业明知房屋设计有缺陷,却是与开发商一伙的,开发商怎么说物业就怎么说,说话出尔反尔;相关部门明知房屋有问题,装修有问题,却不管不问不作为。希望陈书记、贺市长、李书记能出面要求有关部门进行整治,解决2号房安放客厅空调外机的问题。对于碧水云轩4栋改规划的问题,开发商本应该及时告诉业主,而不应该这样藏着掖着欺骗业主。业主想去找建设、房产、规划局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官商勾结,业主根本问不到真实情况,所以我们只能请求陈书记、贺市长、李书记为老百姓做主。
7、碧水云轩地下车库套取国家专项资金。地下车库本是商业开发,碧水云轩开发商却在套取了政府的人防工程补助后,还不准业主使用,漫天要价,要求业主只能买不能租,没买车位的人连进都不准进地下车库。这个地下车库现在还没通过验收,开发商还欺骗业主说只要买了就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
面对这群昧着良心赚黑心钱的开发商、完全不作为的物业与政府部门,我们业主势单力薄,有问题得不到解决,开发商以强欺弱,经常打着政府部门有人的旗子,狐假虎威,侵犯业主利益。监管部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我们业主无处维权,只能希望陈书记、贺市长、李书记为老百姓做主,要求相关部门对碧水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该整治的整治,该罚款的罚款。既然国家有法律,就要按法律办事,否则还叫什么法治社会?!没有惩处就没有威慑力,不能纵容开发商违纪违法损害业主合法利益,更加不能让碧水云轩的开发商占着自己在政府有人、官商勾结,就让业主无处维权。
碧水云轩现在已经成立了一个临时业主委员会,临时业主委员会把业主反映强烈的问题都收集了一下,希望能得到相关部门的帮助,对碧水云轩开发商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处置。老百姓都知道,现在全国上下反腐力度很大,法治社会,人人都享有知情权,希望陈书记、贺市长、李书记能督促资兴相关部门对碧水云轩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维护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将情况通通报给我们每一个业主。
现在关于业主合法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到处都存在,越是小地方就越不规范,政府部门对开发商的监管力度也越小,楼盘的问题越多,资兴所有的楼盘中,碧水云轩的问题最严重,碧水云轩的业主是被开发商逼急了只能走上访这条路。如果能规范碧水云轩的开发商,对规范资兴的房地产也将起到一个很大的促进作用,如果一直任由开发商胡作非为,没有政府部门来规范,不利于社会稳定。
如果我们的合法权益一直得不到保障,政府部门一直坐视不管,违规违法行为一直没有整改,那么我们业主只能被迫继续上访!!!
碧水云轩业主恳请陈书记、贺市长、李书记派人出面调查,不甚感激!
碧水云轩临时业主委员会
2015 .10. 20
这真是我们业主的心声,希望这些问题早点解决!!!
我每次坐电梯都紧张的要命,总是在心里祈祷:希望今天运气好,能平安到达,这种对于我们高楼层的人来说,真是这种折磨,说真的,这电梯不换的话,即使装修好了我真不敢住!
这房屋质量也真的差,我最开始是买的三栋的房子,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合同不一样,(房子的阳台合同上写的是不锈钢结构,实际上的全砖结构,而且阳台墙对着客厅窗户中间,并高于客厅窗户,真不知开发商的怎么想的,怎么会有这样的房子)房间墙壁也是歪的很明显!而且逾期交房近一年,还说在资兴这是常规,不存在赔违约金。
后来开发商答应给我在换房,在换房过程中也销售欺骗行为也是很恶劣!
这些问题希望早点解决!!
现在都是用钱权压迫,百姓永远是冤屈者!在当今社会有钱权才是王道?!!没钱权解决不了任何问题,虚假的呼声和建议信箱也就是一个摆设而已,真正百姓有问题时,谁来关心过?谁来解决过,都是一些忽悠人的说词罢了!!!不管清红皂白乱判一顿,有钱就是爷,有钱人的错都可转嫁给受害方,对现在的政府我只能说无力恭维
唉,现在房地产是一片混乱。想问下你们的问题解决了吗?估计没解决就还有空来回复我,如果解决了就不会回复了吧。
该不该对地下车库出售以及出租或者临时收费问题,业主至少需要考虑这几点:
1)开发商在计算共摊面积时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
2)开发商在出售单元房屋时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
3)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在这点之上即使有销售许可证,也不能证明车位卖的合法,至少要拿出物价部门的核价文件给购房者看,才能证明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才能卖,以及物业的代收出租费用。
4)其中触及到任何一点,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
2015-10-20 18:26: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