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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苏仙区良田派出所不作为,案件发生两年多未做实质性处理

2018-10-29 23:30:33发布13次查看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叫叶荣峰,男,1964年10月18日出生,湖南省株洲市人,住株洲市石峰区龙头铺双峰村棉湖洲。身份证号码:430211196410182*** 电话:15115340889.
2014年4月23日晚9时许,我驾驶货车途径107国道良田镇路段时,由于该路段正在施工修路,车辆行驶缓慢,正当我停车让行其它车辆时,犯罪嫌疑人段良峰(身份证:431003196909124417)等人看到我是外地车辆,便拦住我车,拉开我的车门强行把我拉下车,以我刮到他们车辆为由(事实上没有)对我拳脚相加毒打我20分钟之久,对我进行敲诈勒索,并且抢走我身上1000多元现金。当时他们穷凶极恶,吧我打倒在地动弹不了后还几次将我提起来又打。在我不断求饶他们不要再打了,再打要出人命的,他们也看到我实在不行了,就吧我身上的1000多元现金抢走了,还威胁我,赶快滚,不滚就打死你。当时我被人送到良田镇医院抢救治疗,第2天转到株洲市中医院治疗。我的伤情经医院诊断:1、左侧第6、7、9、10、11、多处肋骨骨折,2、多处软组织挫伤,3、肺气肿,4、胸腔积液。我的伤残、伤情程度经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委托郴州市旺昇司法鉴定:1、轻伤二级,2、玖级伤残。
我被打伤后已经报警求助,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良田派出所已依法以故意伤害罪立案。并向我送达了苏公(良)受案字(2014)1602号《受案回执》。该案件发生、立案已经2年零8个之久了,但是良田派出所对该案至今未作出实质性的处理。我无数次找到派出所了解案件进行情况,派出所总是以找不到人为,案件无法处理为由拖延至今。派出所也没有依法采取法网上追逃等法定办案程序,并且经过我多发打听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段良峰并没有出逃,就在良田镇上活动,我一个外地人都能够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的活动信息,为什么一个当地公安派出所都无法抓到就在眼皮底下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实在无法让人信服,其中的原因和猫腻也无言而知。我叶荣峰请求上级领导督促公安局迅速破案。不要让办案人员的行政为与、依法治国精神背道而驰,该作为的不作为、乱作为。现我在别无它法的情况下,只有实名投诉。尊敬的上级领导督促当地公安局迅速破案。
此致
投诉人:叶荣峰
联系电话15115340889
2016年12月8日
既然有身份证进行网上追逃应该找到不难吧
既是实名反映就要查查
2016-12-08 20: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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