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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县长征村贫困村里的村级财务清理,谁来监管?

2018-10-29 19:57:46发布11次查看
尊敬的上级领导及媒体朋友;
我是湖南省湘阴县静河乡长征村村民,鉴于我村村级财务账目工作存在的历史问题,村民意见很大,已多次上告于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县委政府已就相关问题作出批示,2015年初,乡党委政府作出决定,对长征村2002-2008年村级财务账目工作派专人来村召开党员、组长及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了清理小组成员,清理工作从2015年4月开始,到8月份已将清理出来的情况多次向乡党委政府书面汇报,但时至今日,乡党委政府迟迟不动,多次以“正在核实”作为回答,全村村民意见相当大,反应十分强烈,有无问题总要拿出事实来证明人民的政府在为人民服务,还他人之清白,扬我党威。
静河乡长征村作为省级重点扶贫村,在党的英明领导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早日脱贫,作为一个公民应有的职责和权益,向上级领导反映我村财务清理问题,出具清理小组清理账目依据,敬请上级监管部门及媒体朋友以事实为基础,给予核实解决为盼!
此致
敬礼
湖南省静河乡长征村村民
2016-1-12
湘阴县静河乡长征村村级财务清理经多次核实,数据如下:
2002-2008年度
一 2008年12月30日,29号记账凭单,事由:水利争取项目开支费用7788元;2008年12月30日,32号记账凭单,事由:去县,市,省水利五年立项开支费用10212元。
我们清帐小组认为,以上两笔费用共计18000元,无一张原始依据,属于三无(无经手人,无证明人,无审批人),由彭德胜一手所写的白纸条子入账,完全不符合财务受理法规、法则、不予认账!
二 种粮补贴情况
1 2006年12月30日,3号记账凭单,收早稻种粮补贴4490元+5610元=10100元,把所开的收据存起来不要,由彭德胜一手所写的白纸条子入账,直接分发到各组共计9958.50元,剩余141.50已计入村帐收入,但分发到各组的9958.50元,无任何一个组的组长打的收款条子入账,直到今年清帐仍然拿不出各组收款依据,经清帐小组实地调查,现有五组组长郑卫球认可收到351.70元,七组组长张培生认可收到46.70元,蒋伏仁认可收到39.60元,八组郑如意认可收到11.30元,郑立兵认可收到12.00元,以上各组组长共计收款514.70元,剩余不明款项为9958.50元-514.70元=9443.80元。我们清帐小组认为,现在就凭各组组长打的条子一律不认账,必须由各农户亲笔所打的收款条子确认已收款,才能作为入账依据。
2 2005年12月30日,12号记账凭单,收种粮补贴16448.64元,把所开的收据自行保存,凭彭德胜一手所写的白纸条子入账,而且只入账13361.20元,有意少做收入为16448.64元—13361.20元=3087.44元。
3 2005年8月8日,收种粮补贴9529元,一直未入账,直到2015年6月9日晚上,才将所开的收据9529元交来清帐小组。
4 2006年12月30日,7号记账凭单,收种粮补贴27761元,已造表到户,我们清帐小组经乡财政所核实实际为33315.35元,少做收入为33315.35元-27761元=5554.35元。
5 2004年85号记账凭单,支付各农户种粮补贴款2028元,经清理查出有499.40元未分发到农户。
以上五笔种粮补贴共计为28113.99元。
三 2006年村级公路硬化,漏报村民自筹经费5802.50元。
四 2006年村级公路硬化,重复测量费1600元。
五 经过清理,查出有重复开支465元。
六 三无白纸条(无经手人,无证明人,无审批人),完全不符合逻辑,从2002年-2008年清理数据:
彭德胜:村账上有29152元+交乡财政所账上14148元=43301元;
蒋爱平:村账上有17167元+交乡财政所账上4829元=21996元。
以上合计:43301元+21996元=65297元
七 1 退耕还林历年少做收入共计9847元(2006年为3452元,2007年为2116元,2008年为2116元,2009年为2163元)
2 2008年2号记账凭单,事由:今收到村林地及其它收入共计19887元,收据编号为6141908,经手人彭德胜,时间为2008年12月18日。
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彭德胜咬定该笔收入19887元为退耕还林费用,经清帐小组在县林业局核实,根本无此记录,我们认为,是彭德胜擅自将村13组、14组林地租給易敬文,从中获利,易敬文从2006年-2008年在我村领取退耕还林资金22110元,2009年-2012年在我村领取退耕还林资金29270元。七年时间共计领取退耕还林款51380元,易敬文到底和彭德胜什么关系?彭德胜擅自将村林地按照每年1000元租給易敬文,而易敬文却在我村领取退耕还林资金51380元?既然彭德胜咬定该笔收入为退耕还林费用(经林业局核实,纯属虚构),那么,就请将该笔51380元退耕还林款要回来吧。
八 借款问题
2007年20号记账凭单:
1 证明:新建黄金学校借款15412元,证明人彭德胜,经手人蒋爱平,2007年12月10日。
2 证明:新建黄金学校借款5215元,证明人彭德胜,经手人蒋爱平,2007年12月10日。
以上两笔借款合计20627元,均属彭德胜一手所写,黄金学校于2007年上半年竣工,下半年正式开学,搞不懂12月10日还要借款,借款一般为整数,为何村领导借款却还有零头?我们清帐小组认为纯属虚构!
九 借款利息问题
1 2007年24号记账凭单,证明新建黄金学校贺喜伙食费10550元,借款利息500元,蒋爱平条,2007年7月22日。(试问这款找谁借的?无借主、无利率、无偿还日期)
2 2007年24号记账凭单,证明新建黄金学校借款利息700元,经手人蒋爱平,证明人彭德胜,2007年8月20日。(试问这700元借款利息从何而来,无借主、无借款数目、无偿还日期,何谈700元,就是七千,七万或者更多又如何呢?)
3 2008年28号记账凭单,证明新建黄金学校竣工用费借款利息500元,蒋爱平条, 2007年10月 3日。(试问竣工到底用费多少钱?找谁借的?无借主、无借款数目、无偿还日期,我们认为纯属虚构)
以上三笔借款利息合计1700元,完全是无凭无据、无利率、无偿还日期,这样的利息付出完全不符合借款手续,一律不予认账。新建黄金学校由香港惩教社教育基金会王塞明爱心捐建、教育局拨款、村民集资,试问该校到底建设费用多少?借款多少?
十 1 2007年24号记账凭单,证明夏金根推土工资借款利息300元,经手人蒋爱平,2007年3月10日。
2 2008年28号记账凭单,证明新建黄金学校夏金根推土工资借款利息300元,均属蒋爱平一手所写,无收款收据,我们清帐小组已经向夏金根的爱人熊丽芝核实,她说从来就没有收取过利息。
我们清帐小组认为,以上两项共计600元借款利息应该由蒋爱平负责。
明 细 统 计 表
1 白纸条子(三无和四无)两笔共计18000元
2 种粮补贴2004-2006年五笔,少做收入共计28113.99元
3 2006年村级公路硬化,漏报村民自筹经费5802.50元
4 2006年村级公路硬化,重复支出测量费1600元
5 清理支出账目,重复开支465元
6 白纸条子不符合逻辑开支(三无)65297元
7 退耕还林历年少做收入9847元
8 新建黄金学校07年上半年竣工,下半年开学,07年12月10日还借款20627元
9 借款利息三笔为1700元,完全无凭无据,无借主,无借款金额,无利率,无偿还日期
10 支付夏金根推土工资利息600元,属蒋爱平一手所写,无收款人依据
11 2006年-2012年,易敬文在我村领取退耕还林资金51380元,属彭德胜变相套取退耕还林资金。
以上合计金额:203432.49元
湖南省湘阴县静河乡长征村清帐小组
2016,1,9
2016年1月11日-12日,有网民在红网百姓呼声栏目发帖反映湘阴县静河乡长征村财务清理的情况,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我乡目前对长征村财务清理的调查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一、静河乡长征村财务清理2015年4月25日开始至8月份结束,形成了财务清理报告,交给乡党委,党委指示乡纪委对清账报告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于2015年11月10日,对彭德胜进行了党纪立案,目前,还在对彭德胜的违纪情况调查核实。
二、对相关问题已掌握的调查情况:
问题一:
2008年12月30日,29号记账凭单,事由:水利争取项目开支费用7788元;2008年12月30日,32号记账凭单,事由:去县,市,省水利五年立项开支费用10212元。我们清帐小组认为,以上两笔费用共计18000元,无一张原始依据,属于三无(无经手人,无证明人,无审批人),由彭德胜一手所写的白纸条子入账,完全不符合财务受理法规、法则、不予认账!
调查情况:
这二笔钱是到县里、省里争取水利项目的开支。其中县里开支为7788元,省里开支为10212元。相对应的是在县里争取了现金2万元,省里现金3万元,省里还争取了瓦罐塘小二型水库的水利建设项目资金21万元,项目是由乡水管会实施建设的。合计争取26万元,按照费用开支的比例计算,只有7%的比例。其中7788元是由乡友引荐时的开支,10212元的条据上有时任村会计蒋爱平的签名证明。清账代表同意交长征村党员组长会议对这两笔开支讨论决定。
问题二:
种粮补贴情况
1、2006年12月30日,3号记账凭单,收早稻种粮补贴4490元 5610元=10100元,把所开的收据存起来不要,由彭德胜一手所写的白纸条子入账,直接分发到各组共计9958.50元,剩余141.50已计入村帐收入,但分发到各组的9958.50元,无任何一个组的组长打的收款条子入账,直到今年清帐仍然拿不出各组收款依据,经清帐小组实地调查,现有五组组长郑卫球认可收到351.70元,七组组长张培生认可收到46.70元,蒋伏仁认可收到39.60元,八组郑如意认可收到11.30元,郑立兵认可收到12.00元,以上各组组长共计收款514.70元,剩余不明款项为9958.50元-514.70元=9443.80元。我们清帐小组认为,现在就凭各组组长打的条子一律不认账,必须由各农户亲笔所打的收款条子确认已收款,才能作为入账依据。
2、2005年12月30日,12号记账凭单,收种粮补贴16448.64元,把所开的收据自行保存,凭彭德胜一手所写的白纸条子入账,而且只入账13361.20元,有意少做收入为16448.64元—13361.20元=3087.44元。
3、2005年8月8日,收种粮补贴9529元,一直未入账,直到2015年6月9日晚上,才将所开的收据9529元交来清帐小组。
4、2006年12月30日,7号记账凭单,收种粮补贴27761元,已造表到户,我们清帐小组经乡财政所核实实际为33315.35元,少做收入为33315.35元-27761元=5554.35元。
5、2004年85号记账凭单,支付各农户种粮补贴款2028元,经清理查出有499.40元未分发到农户。
以上五笔种粮补贴共计为28113.99元。
调查情况:
1、2004年度直补资金应该是18280元。具体是一笔10100元,一笔是2100元,一笔是6080元,已经全部入账。只有6080元没有发放到户,付了乡政府作洋沙湖南堤拓宽的统筹款。
2、2005年按乡财政所的数据是25997.64元,村里入账13361.2元 , 还有12636.44元没有入账,此资金由彭德胜负责。
3、2006年的直补资金数据,长征村2006年不含晚稻良种补贴合计是27617.35元,而当年收农户直补资金是27761元,二者相差143.65元,属于多收农户直补金。晚稻良种补贴是5698元,减去143.65元,实际数字是5554.35元。2006年时任会计蒋爱平在06年与农户的结算表和村民往来账数字有很大出入,2006年直补资金的差额应有会计负责。
4、2004年85号记账凭单,支付各农户种粮补贴款2028元,经清理查出有499.40元未分发到农户。其中蒋太恒负责200元,蒋爱平负责200元,彭德胜负责99.4元。
问题三:
2006年村级公路硬化,漏报村民自筹经费5802.50元。
调查情况:
这笔资金中由彭德胜直接负责的是400元,蒋爱平直接负责的是700元。这两笔资金都是他们收钱未入账的。其他4702.50元,是会计业务问题,应由蒋爱平负责。
问题四:2006年村级公路硬化,重复测量费1600元。
调查情况:这是彭德胜的重复报账,由彭德胜负责退还1600元。
问题五:经过清理,查出有重复开支465元。
调查情况:其中彭德胜重复开支255元,蒋爱平重复开支210元,应由其各自负责退还。
问题六:三无白纸条(无经手人,无证明人,无审批人),完全不符合逻辑,从2002年-2008年清理数据:彭德胜:村账上有29152元交乡财政所账上14148元=43301元;蒋爱平:村账上有17167元交乡财政所账上4829元=21996元。以上合计:43301元 21996元=65297元
调查情况:2002-2008年,彭德胜29152元经清账代表和彭德胜见面核实,实际数额为653元,2009-2010年,彭德胜14148元,经与时任村会计危得才核实,危得才表示这14148元的开支他都参与了,所有开支属实。2002-2008年,蒋爱平17167元,经蒋爱平、危保林(蒋爱平丈夫)与村账代表见面核实,所有报销条据都已认可,在清账报告中没有做问题提出来;2009-2010年,蒋爱平4829元,经与时任村会计危得才核实,危得才表示这4829元的开支中他只有一笔“计划生育投入与补助900元”资金他不知情,其余所有开支属实。这笔“计划生育投入与补助900元”资金,是长征计划生育服务室达标的开支,乡计生办予以证明。
问题七:
1、退耕还林历年少做收入共计9847元(2006年为3452元,2007年为2116元,2008年为2116元,2009年为2163元);
2、2008年2号记账凭单,事由:今收到村林地及其它收入共计19887元,收据编号为6141908,经手人彭德胜,时间为2008年12月18日。
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彭德胜咬定该笔收入19887元为退耕还林费用,经清帐小组在县林业局核实,根本无此记录,我们认为,是彭德胜擅自将村13组、14组林地租給易敬文,从中获利,易敬文从2006年-2008年在我村领取退耕还林资金22110元,2009年-2012年在我村领取退耕还林资金29270元。七年时间共计领取退耕还林款51380元,易敬文到底和彭德胜什么关系?彭德胜擅自将村林地按照每年1000元租给易敬文,而易敬文却在我村领取退耕还林资金51380元?既然彭德胜咬定该笔收入为退耕还林费用(经林业局核实,纯属虚构),那么,就请将该笔51380元退耕还林款要回来吧。
调查情况:
1、06年长征村退耕还林面积是140.7亩,2006年长征村退耕还林资金是32361元,20/亩的2814元是乡财政所领取了,2006年长征村实际退耕还林资金29547元,入账28287元,还有1260元未入账。2007年长征村的退耕还林情况面积是134.8亩,资金是31004元,其中蒋金章的3910元是属于他个人的,县林业局直接打现金到他账户,与村里无关。2007年上级下拨资金是27094元,当年入账是25714元,有1380元没有入账。2008年,退耕还林资金是31004元,核减蒋金章的3910元,实际是27094元,当年入账25714元,还有1380元没有入账。2006-2008年,由彭德胜负责的资金是4020元。2009年,长征村退耕还林资金由危得才掌握,具体情况正在调查。
2、2008年2号记账凭单,事由:今收到村林地及其它收入共计19887元,收据编号为6141908,经手人彭德胜,时间为2008年12月18日。
易敬文是县湖州局的干部,2006年1月他来找长征村干部协商搞块面积由他来实行退耕还林。1月21日他和长征村签订合同,面积是泉塘坡和袁野冲,这些面积当时是村里的集体面积,通过林业局核对是33亩面积,时间是15年。租金按30元/亩的价格给他的。他每年交长征村是1000元,其他上级拨款归他所有。现在合同还在原任村会计蒋爱平手中,易敬文是严格按合同来办理的,不存在他再给村里上交什么钱。彭德胜在2008年12月18日交了一笔现金19887元,这其中就包括了05年直补资金12636.44元和06-08年退耕还林资金4020元,还有周华傅交的押金3000元,合计是19656.44元,还有230.56元彭德胜无法记清了。
问题八:
借款问题
2007年20号记账凭单:1、证明:新建黄金学校借款15412元,证明人彭德胜,经手人蒋爱平,2007年12月10日。2、证明:新建黄金学校借款5215元,证明人彭德胜,经手人蒋爱平,2007年12月10日。以上两笔借款合计20627元,均属彭德胜一手所写,黄金学校于2007年上半年竣工,下半年正式开学,搞不懂12月10日还要借款,借款一般为整数,为何村领导借款却还有零头?我们清帐小组认为纯属虚构!
调查情况:
长征、板塘两个村一起建黄金学校,两村建校时候的三通一平、青苗补助、调工、质量监督员工资、香港忠教社来客招待开支、上级侨办和县教委来检查等开支划到长征村计27235元,当时是费用开支由两个村天结天的帐,两个村打对码,长征村到12月份做的帐。具体村干部手中的数目是蒋太恒50元,蒋爱平5215元,彭德胜21970元。此问题正在核查之中。
问题九:
借款利息问题
1、2007年24号记账凭单,证明新建黄金学校贺喜伙食费10550元,借款利息500元,蒋爱平条,2007年7月22日。(试问这款找谁借的?无借主、无利率、无偿还日期)
2、2007年24号记账凭单,证明新建黄金学校借款利息700元,经手人蒋爱平,证明人彭德胜,2007年8月20日。(试问这700元借款利息从何而来,无借主、无借款数目、无偿还日期,何谈700元,就是七千,七万或者更多又如何呢?)
3、2008年28号记账凭单,证明新建黄金学校竣工用费借款利息500元,蒋爱平条, 2007年10月 3日。(试问竣工到底用费多少钱?找谁借的?无借主、无借款数目、无偿还日期,我们认为纯属虚构)
以上三笔借款利息合计1700元,完全是无凭无据、无利率、无偿还日期,这样的利息付出完全不符合借款手续,一律不予认账。新建黄金学校由香港惩教社教育基金会王塞明爱心捐建、教育局拨款、村民集资,试问该校到底建设费用多少?借款多少?
调查情况:
经调查,所有借款利息开支均无出借人、无利率标准、无借款时间、无借款数额、无偿还日期。均由出具条据人蒋爱平负责。
问题十:
1、2007年24号记账凭单,证明夏金根推土工资借款利息300元,经手人蒋爱平,2007年3月10日。2、2008年28号记账凭单,证明新建黄金学校夏金根推土工资借款利息300元,均属蒋爱平一手所写,无收款收据,我们清帐小组已经向夏金根的爱人熊丽芝核实,她说从来就没有收取过利息。我们清帐小组认为,以上两项共计600元借款利息应该由蒋爱平负责。
调查情况:
经调查,所有借款利息开支均无出借人、无利率标准、无借款时间、无借款数额、无偿还日期。均由出具条据人蒋爱平负责。
静河乡党委政府正着手加快对长征村清账结果的调查核实,准备在近期内召开长征村党员组长代表大会,就乡纪委的调查情况在会上进行通报,并依党纪违纪处理程序对相关违纪人员进行党纪处理。
湘阴县静河乡人民政府
2016年1月22日
湖南省湘阴县静河乡长征村村级财务清理,处处遇阻,作为被清理对象彭德胜,一个40年老支书老党员,自然就是一个土皇帝,用全村叫骂的方式来向群众说明自己的清白,用当了40年支书所编制的一张网到处恐吓:“谁敢告我的状,会让他好日子过”。
2016年1月19日,全村叫骂之后,指派打手殴打致伤长征村村级财务清理小组郑卫国同志家属,凶手是否查办处理不重要,毕竟需要行凶的相关证据,作为旁观者的左邻右舍有之,与其说其冷漠,不如说老百姓害怕下一个被打的是自己!
长征村村级财务清理小组所清理出来的问题一箩筐,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人证物证俱在,相关部门迟迟都不敢拿出党纪法规来处理,何谈相关部门处理殴打清理小组家属的凶手了!
需要明白的是,彭德胜全村叫骂、恐吓村民,不过是为了证明自己清清白白!同时,全村叫骂、恐吓村民、殴打清理小组成员家属,是叫板监管部门,叫板湘阴县静河乡人民政府,释放的是一个信号!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春风绿江南岸!
2016-01-12 22: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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