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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装修公司装修,出问题怎么维权呀?

2018-10-29 15:16:36发布12次查看
你们没签合同吗,按合同上说的办呀.
回答:
1、后期结款方面的结算补偿:首先在你认为工程质量合格的前提下,按照墙面或地面实际粘贴面积计算面积(合同中对此无规定的前提下),瓷片本身有破损和人为破损均由施工方负责(讲好的价格内包含正常损耗和人为破损);
2、所有铺砖没有勾填缝剂,不算完工(勾缝和填缝属于粘贴瓷片的工序中的内容);
3、卫生间积水,工程功能质量不合格,若你能忍受的话可通过协商计算补偿;
4、木制品油漆出现划痕、断裂、漆面很花,可认定为工程质量不合格,若你能够忍受的话可通过协商解决或者令施工方整改达到合格标准后再按照讲好的价格打折(通常7折)来计算工程款;
5、尾款问题:若合同没有规定的话,尾款应该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工程款(扣除保修款,一般的来说,保修时间应为二年)。
以上的根据参考国家关于质量验收标准《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1-2001》
若是装修存在问题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信息,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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