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司法局女局长态度恶劣,口出狂言,底气何来?
关于益阳市司法局姚晓亮局长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恶劣的举报
举报人:周志云,1950年9月11日出生,住湖南省沅江市庆云山路328号。
被举报人:姚晓亮,女,益阳市司法局副局长。
事实和理由:
2016年10月12日上午10点左右,周志云就沅江市滨湖律师事务所伪造代理合同等执业违法问题,向时任益阳市司法局负责律管工作的副局长姚晓亮反映情况,并请对委托代理合同进行司法鉴定。其时姚局长就对周志云向办公桌狠狠地一巴掌,大喊滚出去,接着就手舞足蹈、指手划脚,并口出狂言:“你不要找李艳召,就找我姚晓亮打官司”。
姚局长的指手画脚、恶声恶气、大喊大叫,该活脱脱的地痞流氓行为,惊动益阳市司法局办公楼四楼所有工作人员,并严重影响了益阳市司法局四楼工作人员的办公秩序。姚局长其活脱脱的地痞流氓行为底气何来?
举报人认为:其一,这是“官僚主义”残留在姚局长脑海里、思想中,使他养成了一副“天老大,地老二,她老三”。必须导致她在工作中对待来访群众态度恶劣,恶语相向,强词夺理,指手画脚,喝斥、拍巴掌,更不用说冷若冰霜,出言不逊。其二,益阳市司法局党组负责人、纪检负责人,在勤政方面难于做到以身作则,起带头作用,加上“护犊子”的观念,所以下面工作人员态度不好,领导也多是选择包容。其三,政府工作人员的考评机制决定了姚局长们无视考虑百姓意见。目前的考核机制能影响政府工作人员考核结果及前程命运和待遇的,仅仅是同事,其中主要是单位领导意见,与服务对象的意见没有关联,所以即使“姚局长们”态度不对,对他们的前程没有实质性影响。其四,是益阳市组织部门用人、选人存在问题。从姚局长恶劣工作态度和无职业道德的行为来看,是姚局长存在“官僚主义”信念,态度决定选择,态度决定思路,态度决定一切。正因为姚局长这种官僚主义信念决定着不会“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勤勤恳恳服务”。姚局长官僚主义信念始终贯穿于她工作的环节,充斥着她人生的每一个角度。其五,是滥用职权,充当“李艳召”律师执业违法的保护伞。姚局长口出狂言:“你不要跟李艳召斗,跟我姚晓亮打官司,我姚晓亮陪到底。”这充分说明姚袒护“李艳召执法违法”。
综上所述,姚局长活脱脱的地痞流氓形象来原于姚局长官僚作风信念,来源于益阳市司法局的“护犊子”,来源于政府工作人员的考评和考核机制,更来源于益阳市组织部门用人选人存在瑕疵,甚或违规。姚局长工作态度恶劣的目的,是充当“李艳召”律师执业违法的“保护伞”。在此举报人请求益阳市纪委、益阳市监察局、益阳市司法局党组、纪检监察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8条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姚局长以惩戒。同时举报人请求益阳市委组织部调查处理任命姚晓亮为益阳市司法局局长时是否存在瑕疵或违规问题,并请益阳市委组织部给予书面答复。
举报人:周志云
2016年
这姓周的本身就一痞子+疯子
唉,就这点事还能写上这么一长篇来
你讲的这些只是一家之言,建议上传录音,直接搞死她
据说这个姓周的本身就不是什么好鸟。他的话可信吗?
2016-10-30 16:5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