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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农村老人死后基础养老金还能领多久?

2018-10-29 8:41:10发布8次查看
农村老人死后80元一月的基础养老金还能领多久?有的说死后可以领10个月,有的说死后可以领20个月,也有的说死后就没有了,到底还能领多久?请有关部门出来回复一下,如果有领又要如何办理手续!
“新化农村人”:
你好!很高兴看到你在红网-百姓呼声里发的问询贴,我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干部,现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我县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回复如下:一、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其直系亲属应当在其死亡后的一个月内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待遇停发手续,未及时办理待遇停发手续而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要及时退回或追回。二、为了防止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瞒报、漏报、迟报导致社保基金流失,我县制定了“零”申报制度,即规定乡、村经办机构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辖区内的死亡人员(城乡居民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及时申报给我局做参保关系终止处理,即使当月无死亡人员也要报告死亡人数为“0”。我县每月都进行待遇领取人员领取资格审核,每年开展一次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由于我县城乡居民社保待遇领取人员人数众多,生存认证工作难度大,难免出现各种问题,我们欢迎群众举报,对举报查实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上报处理。
感谢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我的回复能够让你满意!
“新化农村人”:
您好!很高兴看到您在红网-百姓呼声里发的问询贴,我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干部,现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我县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回复如下:一、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待遇领取人员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放养老金,其直系亲属应当在其死亡后的一个月内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待遇停发手续,未及时办理待遇停发手续而多领取的养老保险待遇要及时退回或追回。二、为了防止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瞒报、漏报、迟报导致社保基金流失,我县制定了“零”申报制度,即规定乡、村经办机构必须在每月15日前将辖区内的死亡人员(城乡居民社保待遇领取人员)及时申报给我局做参保关系终止处理,即使当月无死亡人员也要报告死亡人数为“0”。我县每月都进行待遇领取人员领取资格审核,每年开展一次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由于我县城乡居民社保待遇领取人员人数众多,生存认证工作难度大,难免出现各种问题,我们欢迎群众举报,对举报查实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上报处理。
感谢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我们的回复能够让您满意!
那么哪类人群死亡后可领20个月的养老金呢?
2017-04-06 22: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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