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龙山县召市镇政府和派出所非法殴打无罪老人的控告书
尊敬的各级政府和政法机关领导们:
请保护百姓的生命健康权!
控告人:向理武,男,现年63岁,土家族,务农,现住召市镇旧寨沟村四组,身份证号:43313019550305xxxx,电话:1376213xxxx。
控告人:向理福,男,现年60岁,土家族,务农,现住召市镇旧寨沟村四组,身份证号:43313019580316xxxx,电话:1378933xxxx。
被控告人:龙山县召市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田阳,任该镇镇长,住该镇。
直接枉法人:马英杰,男,任该镇干部,是殴打控告人致残的凶手。曾经多次殴打过其他百姓。
被控告人:龙山县召市镇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陈所长,任该所所长,住该所。
被控告人:瞿菊红,女,现年40多岁,现任旧寨沟村村主任,住该村。
控告请求:
请各级政府和政法机关领导派专案组调查核实政府干部和派出所干警故意非法殴打控告人的蒙冤事实,给控告人依法进行赔偿。
事实与理由:
2018年4月27日上午10点钟前,我们与村长瞿菊红、村民钟老三等人,看彭老三修桥,几个无事闲谈讲白。村长是我的侄儿媳妇为搬迁扶贫发生过意见,我也没记在心上。我说菊红(村长)为一点小事根本不要争。像我那点地方你搭个鸭棚我么子都没讲,照理你应该和我商量一下,商都不商量像欺负我似的。她二话没说,就碰我抓我,我也只好让她抓扯,旁边人也不敢劝她,钟老三说表叔你各跑得了。于是我就跑了,她还是追赶,拿石头打我,赶到向理福屋旁边就用鞋底板打我的头,我还是没有还手,我又拼命的往屋里跑,跑到屋里把门关了,她又追到我屋边,守在门外,就给政府和派出打电话。等了一会儿,镇政府干部马英杰和派出所干警都赶到了我家,强迫叫我开门。开门后马英杰不问青红皂白就把向理福打了几耳光,随后派出所干警把两控告人强行押上车,在车上给两控告人戴上手铐押往派出所。到派出所后把向理福铐在一边,对上了年纪的老人向理武经不起派出所的恐吓,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干警大声怒斥:“赶快起来。”一边说一边用穿着皮鞋的脚朝向理武的右大腿猛踢一脚,右手一下子颤抖了起来,当时向理武发出了疼痛的呼救声:“拐了,我的脚被踢坏了。”手铐铐的太紧,使我的双手万分的疼痛,痛的满头大汗,咬紧牙关硬撑着。派出所在场的人员都看到了这一幕,也有好心的人说:“拐了……”。派出所陈所长并破口大骂:“你妈的个批(痞话),你敢和村主任闹事。你想敲诈修桥老板的钱,老子两下搞死你……”向理武说申辩:“我们和村长没闹事,我们也没和修桥的彭老三敲诈钱,你们作为国家干部凭什么要铐我、打我。现在你们把我的脚打坏了,我也搞不得生产了,我也不想回家去了。”等了一会儿,修桥的老板彭老三的妻子闻讯赶来,给派出所证明说:“向理福他们在我家修桥的地方谈闲讲白,并没有向我家索要钱财。我们也没有给他们递一分钱。”
政府干部和派出所干警听到修桥主人的证明后,知道把两控告人铐错、打错了,之后再也没有动刑了。派出所干警叫向理福开三轮把向理武接回家。因伤势严重,从召市乘车送往了龙山中医院检查治疗,政府和派出所不愿意出一分钱。法制健全的当今社会,中央领导提出了依宪治国、依法执政的执法理念,为什么被控告方目无党纪国法,搞官官相护的包庇行径。在没调查清楚之前,私自铐打两控告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故意伤害罪的刑律,召市镇政府和派出所欺两控告人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当一回事,想打就打、想铐就铐,凭他们的职权为所欲为。当今的法律允许吗?
常言道:“官叫民死,不得不死。”我们两控告人是一个奉公守法的老实公民,遭到被控告方的无理殴打,我们是不服的,控告人向龙山县政法委和纪委及公安局投送了控告书,他们进行官官相护不接案进行处理,根据《宪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被控告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控告。我们要申冤,请高层政府严肃法纪,对被控告方非法殴打无罪老人的犯罪行为给予严肃查处。并对受害人承担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敬请各级机关领导重视控告人的控告,及时解决问题为盼为谢!
内容真实可靠无半句虚言,愿承担控告不实的法律责任,望审核后登录为盼!
特此控告。
此致
礼!
相关证据附后。
控告人:向理武、向武福泣血叩呈
2018年5月9日
做为村级干部动手拉扯就可见一般了,
有凭有据,难到老人受的伤都是他们自己做的吗?马英杰打农民,也好像不是官大一级压死人
2018-05-09 14:5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