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说明一些人情关系:
腾飞煤矿位于黄丰桥镇东岳山村,谢体云该村支部书记及腾飞煤矿董事长,谢陈浩系谢体云儿子,李思求系谢陈浩姨父,吉林桥村民。
腾飞煤矿以切块形式将该矿三工区发包给王新民,后王新民又将三工区西二暗斜转包给谢陈浩,之后谢陈浩伙同其姨父李思求邀股,在李思求的邀股下唐成男,张浩吾等各以五十万入股,于2010年3月签订合伙协议,期限六年,并启动生产,到2011年2月又扩五十万其中贺茂盛30万,唐新男20万,在煤矿经营中谢陈浩以垄断手段控制煤矿,经济大权出纳,煤炭销售及订价由谢陈浩控制,会计由其姑父陈建湘操持,材料采购由其堂弟包揽,至今经营四年来从不与股东算账,也不公开账目,后经我们自查发现已经上当受骗,谢陈浩以空股形式,并未集资股金,上交的三百万也没有证明手续,我们面临的是血本无归。
2014年我们一直要求谢陈浩算账,而谢陈浩及其姑父不予配合,无奈之下我们于2014年9月将报告送往黄丰桥政府,司法,公安,攸县政府,煤炭局,安监局,政法委,经征中队,株洲市政府,安监局,经征大队,政法委,寄希望予人民政府能给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做主,可至今快四个月了,案子一直压在攸县经征中队,没有一个部门能给与我们答复,并且有关部门主事人扬言我们可以告他,我们该怎么办?
今我将此资料发到网上,望社会好心人士能给予帮助,上级领导能给与关注我们这些无权无势的普通老百姓。
建议向律师咨询,走司法途径,向法院起诉来解决这个问题。
2014-12-22 18:31: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