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2008年12月9日)看新闻,有则新闻是这样的: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公安部陆续报请国务院批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了一系列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措施。目前,已有河北、辽宁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相继出台了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措施。(编者注:2007年3月中新网报道,已有12省取消农业户口,它们是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陕西).... 我是2007年毕业的大学生,家里是坪塘镇的,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想把户口迁回去,办理了改派,组上、村上和镇上都已经同意了我的申请,但是在岳麓区公安局办理手续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我已经在长沙落户了,不能迁回去,我说都属长沙市,为什么不能迁啊,回答是家里是农业户口,我是非农业户口。如此看来,湖南是否并未取消农业户口啊?那我的户口什么时候,怎样才能迁回家去啊?盼望您们的回答!谢谢! 2008.12.15
您好!您的问题已在您发来的同样的信件中答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