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人民政府严查行廊镇纪检书记罗建军串通侯寨村村干部侵吞石行路征地补偿款以权谋私的紧急
报 告
一、侵吞石行路征地补偿款的事实
1、行廊镇纪检书记罗建军在负责2012年石行路征地补偿的工作中截留侯寨村征地补偿款。工作经费94813.6元去向不明。行廊镇纪委2016年2月26日在《15081号信访的回复》第3个问题的回复中说:“经到镇财政所查询,村组集体部份的征地款按各项办理情况分别于2012年11月27日、2012年12月28日、2013年1月25日、2013年9月18日打入村集体账户”。可是,由镇经管站提供的2013年侯寨村集体账收入项目中没有这笔钱,2014年4月村组织财务清理也没有这笔钱的收入。其次《龙行路侯寨村的征地款到户表》,表12、14、16三张表为什么不公示,另外侯寨村征地中坟墓搬迁补偿为什么不公示,罗书记94813.6元是私吞呢?还是私分呢?
2、侯寨村村干部无地报有地,少地多报地,侵吞2012年石行路征地补偿款70587.6元(原村支书王菊香3997.27元,村委主任刘苟生20730.13元,村文书刘孝生28126.6元,原村计生专干刘小生17836.6元)。2017年3月23日下午镇调查组在县纪委办公室口头回复信访人时说:镇纪委只认定:刘满周(文书老婆)4375.3元,刘小生(原计生专干)2715元,雷水姣(村主任老婆)2678.5元,三人共计9768.8元为违规领取款,对其他侵吞的数目则以因面积的变动、界限模糊,核实困难为由进行封杀。这完全是罗建军主持的行廊镇纪委为掩盖自身的问题,同时袒护王菊香、刘苟生、刘小生侵吞集体资财的一个借口和手段。只要是罗书记与侯寨村的村干部不是鼠猫一家,要村干部把丈量征地面积现场原始记录拿出来和组干部的记录、征地到户表一对照,岂不是一目了然吗?侯寨村村干部肆无忌弹的侵吞征地补偿款,当时负责石行路征地工作的原副镇长,现任镇纪检书记罗建军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退耕还林的问题:村干部侵吞补贴款80792元。、
经过调查组王井桂书记,胡建华副主席的努力,查清了侯寨村2002年至2012年退耕还林账目,11年间,嘉禾县林业局下拨给侯寨村的补贴款共计627650元(其中付给农户373314.3元,作集体收入173363.65元,共计546678元),剩余80972元去向不明(王菊香、刘苟生、刘孝生等人领取),而行廊镇纪委书记罗建军去年12月向县纪委汇报时说,只有2000多元的问题,罗书记为什么不真实的汇报?80792的退耕还林补贴余款浮出水面,是调查组王井桂、胡建华辛勤工作的结果,村干部必须填平这个缺口,信访人认为有账目拿账目(必须是入集体账的数目),无账目就拿钱填。
上述问题牵涉违纪金额246193.2元。调查组王井桂、胡建华与信访人逐笔的进行过核实。可汇报到镇纪委,即被封杀,同时信访人在诉求中举报的其他问题也被封杀,调查组终止了调查。被封杀、终止调查的问题有:1、强行占用村民土地,非法转让外地人办厂。2、社会抚养费不入村集体账,干部私吞。3、铺张浪费、挥霍公款。4、巧立名目,谋取私利。5、截留救灾款,侵犯群众利益。6、村道硬化,暗相操作。7、2016年元月,村里整理宅基础,在整地的招标过程中,采用串标的作法,中标价为44800元,随后,中标老板给村干部和参标人(23人)每人发派1000元红利,共计23000元,村支书刘军雄说,这是老板的钱发的红包。8、进饭馆,闯“四风”红线。9、村文书刘孝生2006年至2016年多领退耕还林补贴1768元。10、村主任刘苟生个人领取退耕还林补贴费2892元。11、村主任领取公益款补助2661元不入账。12、村建办公楼,还有20000元下拨款去向不明。13、人畜饮水工程还有18000元下拨款去向不明。14、村文书刘孝生重复领取复员军人刘丙亮、参战老兵刘焕涛新农合缴纳费700多元。15、文书刘孝生往来收入,少记账3567.1元。
尊敬的上级领导,综上陈述,信访人举报的事实是真实的,有根据。镇纪委书记罗建军为了掩盖自己的问题,袒护侯寨村村干部不法行为,采用伪造事实,伪造证据,汇假报欺骗上级,采取封杀信访人的诉求,罗建军的行为有悖于党纪国法,为此,特请求上级领导对信访的诉求依法查处。
信访人: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行廊镇侯寨村村民
刘焕涛13975548741
刘运清18773568836
刘春生18573740398
刘天生13469220661
中共党员刘金生13487527039
2017年5月9日
必须还以正义予人民
为什么现在才有胆量报.难道现在你上面有权比它大吗.
这个罗建军本就是个贪安官,身为纪委书记,一身贪相,收了礼乱办事,不给好好处办不了事.
有话好好说,有事说事。不要将矛盾激化了,不要乱说罗书记,小心侵权啊,受屈的兄弟们!我比你还冤,都不敢惹风波!
实事求是讲这个罗书记真的是个贪官.
2017-05-09 09: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