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警察打死人十年后公安领导拒绝担责 本人儿子刘海龙,2008年被警察以禁毒为名,行搞钱之实殴打致死,公安部门官官相护,不予立案。今特上书申诉,请求查明事相,严惩杀人凶手,为我儿子申冤,还我公平正义。 刘仲湘之子刘海龙生于1980年。2008年7月5日刘海龙外出打工,下午4时入住岳阳楼区站前路康兴宾馆417房间。6时30分岳阳楼区禁毒大队刘庚午等一伙人借禁毒之名,行谋财之实,将刘海龙的房门用脚踢开,先是要罚款搞钱,刘海龙说没钱,这伙人就拳脚交加,施暴毒打。当时将刘海龙的眼珠子都打出来了(死亡后医生将眼珠子弄进去的),脖子掐肿了,脖颈上全是手指印,胸部有一个刀血洞印,脖子左右都有刀血洞印。由于刘海龙被打得晕头转向,被逼至窗边,这伙歹徒将刘海龙从四楼抛下,送市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公安犯法,罪加一等。刘仲湘据此向公安机关提出控诉,要求以严重渎职犯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刘庚午等人的刑事责任。然而,时至今日,公安部门就是不承担责任。找市局唐局长,他将我推给市局信访科,信访科肖科长也是对我百般推诿!今特上网申诉,强烈要求:一是查明案件始末,还事实真相。二,严惩杀人凶手,严查凶手后面的保护伞。给家属一个交待,还老百姓公平、公正、公道。 申请人:刘仲湘 电话:1587303****
网友“追求歪理”:
您好。您发的《岳阳县警察以禁毒为名行搞钱之实打人》帖子,内容写的是有关岳阳楼区禁毒大队执行公务发生的事件,为何标题挂的却是“岳阳县”,请您核实后更改,以便我们实时处理。谢谢
岳阳县网管中心
2018年5月24日
2018-05-20 21:25: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