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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嘉禾中港世纪嘉城开发商乱收费,强行要业主收房

2018-10-28 16:31:40发布16次查看
有关郴州嘉禾中港世纪嘉城开发商
违规收费项目的上报
县物价局、房管局、城建局领导你们好!
一、根据《嘉禾县县城总体规划(2003-2020年)》,第十九章燃气工程规划。第19-06项:“新城区成片住宅和旧城改造区实行管道供气”。和2009年7月1日起的《湖南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通知》规定,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气等费用一并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另行收取。
嘉城小区(公务员小区)开发商通知一期楼房的业主强行要求交纳1960元/户的天然气开户费。也就是说,早在2003年,新城区管道燃气就已经列入新城建设规划要求。而中港公司对此规划怎么可能不知道?中港公司负责人扭曲事实、掩耳盗铃的确说:“本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初并末考虑安装天然气管道,并将相关费用列入项目预算”,显然是站不脚的。
二、2015年8月30日是嘉城小区(公务员小区)一期楼房交房日期,开发商为了规避违约金,收取一年的物业管理费,违规强行交房:
1、购房合同写的一清二楚,要求书面通知业主交房日期,中港只在嘉禾人都不知道的嘉禾日报发布8月30日交房公告,没有书面及电话通知业主收房。
2、中港开发商不能出具房屋验收合格的相关文件,单方面强行要求业主收房。
3、小区物业管理费直接按1.5元/平方米收取,要求业主预交一年的全额物业管理费,方可办理收房,试问:房子都还没达到入往条件,谈何入住?房子要是验收不合格怎么办?小区物业管理费根本没有上报物价局备案及批示的有关文件,不合实际收取。
4、小区基本道路和绿化还没开始搞,只有几颗树到处都是红泥巴,根本达不到入住条件。
上综所述句句属实,希望县委、县政府及物价局领导能介入调查!这可是公务员小区啊!通过有关部门的监督下,维护业主自身的权益。
中港全体业主
2015年9月5日星期六
坚决抵制中港世纪嘉城的强盗行为!
我们强烈要求退回已交的1960元,其他相关费用请中港按法规办事,再也不能乱收费。
实在交不起房也不要这么忽悠人嘛!把情况和大家说清楚,推迟一两个月业主们也可以理解的!
强盗行为啊, 强烈呼吁主管部门出来管管黑开发商
强烈要求降低物业管理费。
所有业主团结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坚决抵制开发商乱收费,让他们滚出嘉禾。
坚决抵制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切行为!
1.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四部委2003年12月印发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要求,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必须安装安全中空玻璃,但是,中港开发商在明知政策情况下与业主在合同中签订安装普通玻璃,这是一种欺诈、蒙骗违法行为,是一种无效条款,相关部门应严厉查处。否则,安装上普通玻璃也无法通过验收。2.所以答复都是避重就轻,答非所问。中港开发商向业主交房必须提供五证二书三表。特别是质量验收备案表、消防验收表、房屋面积测绘表一定要到位才能交房,而中港开发商在没有这些手续下于2015年8月30日强行交房是一种违约行为,每天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14万元。公安、消防、住建、国土、房产、质量监督等部门应高度重视,给予查处。
要业主交玻璃加厚费是完全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虽然合同上写明是普通玻璃,但是,前提就已经违法,属于无效条款,谈不上以后的条款效力,不存在交玻璃加厚费。目前,在嘉禾乃至郴州还没有这种套取行为。即使安装上普通玻璃也无法通过验收。所以,开发商把矛盾问题转移到业主上——收费。这种行为令人发燥,全体业主坚决抵制。
中港卖房十宗罪 坚决支持楼主!大家齐心,我们不用别人强加给我们的物管公司。
我希望业主们要,要求中港的房子验收合格,看见证件在去收房。我真的是被骗了。
开发商,黑开发商, 政府呢
2015-09-12 1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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