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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隆回县水利局解决我村自来水工程款

2018-10-28 5:49:28发布18次查看
隆回县水利局领导:我是周旺镇新兴村(原新塘村与伏兴村合并)李勇奇,2014年我村新塘片通过招投标方式修建本村自来水工程,当时中标方是隆回康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承包费(包括人工工资、施工材料,具体见施工合同)是56.8万元,需供9个村民小组,村人口有1200来人。工程在2015年元月完工,并通过镇、县有关单位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我村付给承包方人民币31.8万元,还欠承包方25万元未到位,当时合同要求完工后预留10%作为质保金,其余款项必须付清,且质保金一年后也要付清。
但到目前为止该笔欠款未莫解决。但2015年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湖南省水利厅(湘发改投资[2014]1075号)文件中明确说明:将复兴村与新塘村纳入周旺镇板屋亭集中供水工程,但该工程从2015年秋季施工到现在未能完成,工程基本废墟,也未解决我村安全用水问题,且用我村安全饮水指标费用在该项目上,造成我村修建安全用水资金缺口。现请求县水利局为我村解决安全饮水资金为感!
请县水务局作出答复,谢谢!
2018-04-19 00: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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