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问征收田地和山林只要征求户主一处同意签字其他之后就不需要再次户主签字确认吗,事件:征收丈量瞿中树家良田时户主同意并签字确认,半个月后去另外一处山林丈量就未需要户主确认,老弱病残就任由势欺霸吗?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征收丈量瞿中树户良田时户主同意并签字确认,半个月后去另外一处山林丈量就未需要户主确认”问题收悉。收到贴文后,我指挥部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就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龙兴路二期工程项目用地征收由龙兴路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牵头,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沅陵镇、老鸦溪居委会有关工作人员、相关组的组长及被征收户参加。经核查,瞿中树户在龙兴路二期工程项目用地征收中共征收稻田1.87亩、旱地1.51亩、林地1.34亩,分两批次进行征收,第一次是2016年7月12日(征收稻田1.87亩),第二次是2016年7月14日(征收旱地1.51亩、林地1.34亩),两次征收瞿中树同志都参加了,并现场进行了确认签字,2016年9月,指挥部又将该组征收补偿的明细进行了张榜公示,并逐户核实。总之,在龙兴路二期工程项目用地征收中,瞿中树户所征收的地的类型和面积都是经过瞿中树同志核实确认的,征收补偿款已发放到位(指挥部征拆科有资料可查、付款凭证沅陵镇老鸦溪居委会可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若您还有具体问题,可来龙兴路指挥部反映或致电办公电话0745—4326237,我们将认真核查。
另外,我们就此情况到瞿中树户家中进行了核实,事后,又将有关情况向他已解释清楚,他本人表示无异议。
沅陵县龙兴路工程项目建设指挥部
2018年4月20日
2018-04-18 16:2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