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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住建局:这起违建引发的安全隐患谁担责?

2018-10-27 20:55:55发布8次查看
海棠社区居民赵某擅自在一栋已建近20年的旧房上加建两层,到1月3日止,继续在建,据社区及他本人讲:是你们审批翻修屋顶的。可是翻修屋顶和加建两层难道是一回事?两层,都是预制件盖顶!一栋二十年的老房子,当年的基脚能承受如今已接近翻倍的重量???周边居民战战兢兢,多次投诉你们视而不见?对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你们如何敢如此漠不关心?如果你们可以担保没事,请在此帖后回复;如果你们不能,请尽快拆除!须知:安全无小事。
相关责任单位为何集体选择静默???
“为了生活更美好”网友
您好!
您的系列网帖及贴图所反映情况,我办已收悉,领导高度重视,并已指派相关工作人员对此户通过调阅资料,走访群众、实地勘察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建房户基本情况
居民赵雷生,男,现年64岁;户籍与居住地为海棠社区林场组298栋,自身残疾,残疾证号为922005030号;全家共计11口人居住于一处为2000年拆除还建,占地面积96㎡,三层主体盖顶(原屋顶前、后屋檐2.3米);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大孙子赵昱兴2002年出生,因患脑瘫辍学在家,低保户,残疾等级一级;亲家朱其林因患运动神经元病在家病养多年,生活无法自理,现于北京治疗,不久可能去世(因小儿媳为家里独生子女,家里无人照顾,与建房户居住在一起,便于照顾);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儿子儿媳在外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二、手续审批情况
近年来,赵户以人口多居住面积不够人均50㎡(岳阳市有关集体土地居民住房规定),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商品房,自己住房旁他人有五、六层为由申请加层,并多次到居委会、办事处上访诉说困难;办事处、居委会经核查后,认定情况属实,依政策权限依法审批许可其进行屋顶改造。
三、违规建设情况
2016年12月份,赵某在完成屋顶改造后,趁节假日监管松弛,违反审批内容,擅自加高,超出审批范围。
四、处置情况
鉴于赵某家属本集体组织成员,人口众多,经济困难住房面积不足情况属实,家庭情况极为特殊,同时经再次走访四邻,均表示认可及同情并签字同意,且该栋房屋旁其他房层有七层、五层的实际状况,及该处地域为已建成的拆建还建居民点等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措施法》及我市有关集体土地居民住房相关规定精神,作出如下处理。
1、赵某违反审批内容建设,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力,给予禁违中队片区负责人、社区分管负责人暂停执行职务,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中队片区负责人调离该片区,中队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处分决定。
2、责令社区督促户主联系相关专业性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评估鉴定,并依据评估意见进行整改,以确保房屋不会出现安全事故隐患。
3、责令中队督促户主主动到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接受行政处罚,进一步完善手续。
违建必处,失责必究,我办已责成相关部门以此为戒,加大对辖区居民有关禁违、治违、拆违的宣传力度和日常巡控力度,确保不会出现类似现象;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继续监督。

2017-01-03 11: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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