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江永县个别领导包庇下属侵占我房产

2018-10-27 20:20:13发布6次查看
关于我与周金凤房产纠纷案的真相
我叫周菊珍,是2018年6月1日网贴“湖南省江永县个别领导包庇下属侵占我房产,8年维权未果”中的当事人。对于网贴中歪曲事实的情况,我觉得很有必要站出来把真相说出来,让世人评评理。
发帖人称她叫周凤珍,但我没有这样一个姐姐。我的姐姐叫周金凤,我们一共姐妹弟弟五人,周金凤是大姐,我是老二,还有一个妹妹,两个弟弟。周金凤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敢说出来,反而莫名弄一个所谓的“周凤珍”来发帖,我不知道这里面安的是什么心?
关于网贴中所讲到的房产,确实是1997年周金凤以“周云军”的名义在县政协购买。当时由于周金凤与前夫田胜荣正在闹离婚,所以用“周云军”名义购买。买房时,周金凤只交了大约三万元房款,还欠交房款壹万元。而在2001年前,周金凤曾数次向我借钱,累计金额达人民币三万八千多元,但当时便没有要求姐姐书写借条。借款时还露出被田胜荣殴打的累累伤痕给我看。关于这一点,从周金凤(手机号码为1387439****)2011年12月14日发给原告周菊珍(手机号码为132469****)的短信“菊珍,我以前借了你多少钱,我现在可以还你了,请你发信息告诉我你的银行帐号”,“为了给女儿一个交代,房子不能给你了,我只能还钱给你,你只能住,不能要产权。”可以看出,这就是事实。
2001年7月,因为我们移居江永,当时周金凤已搬迁至冷水滩,便将该房屋交给我们居住。2003年下半年,江永党校集资建房,要求预交建房款40000元。当时我们想参加,便打电话给周金凤,要求归还借款。周金凤便找到一位亲戚,叫她帮忙将该房屋以“28000元”的价格出卖。由于周金凤并没有交清房款,未取得相关房屋产权证书,根本卖不出去。这位亲戚听说后,就找到我们问怎么回事。我们把情况向她讲了后,她讲你姐姐现在也很困难,没有钱给你们,党校的房子就算了,也算是帮帮你们姐姐。你们就将这房子买下,周金凤所借款项就抵作房款算了。其后,我们两姐妹通过交流,达成房屋转让意向。但由于我们是亲姐妹,基于亲戚之间的相互信任,并未订立合同,也未立下相关字据。
直到2007年4月20日,我爱人高润全到县政协办财务室补交了该房屋欠款10000.00元,才从县政协财务室领取了户名为“周云军”的970492号《房屋所有权证》。这时,我才直到她的房产证的名字是“周云军”。
直到2011年中秋节,周金凤与现任老公黄昊杰到源口与我们一起过中秋。期间,我们之间似乎关系融洽,其乐融融。然而,谁也没有想到,2011年12月,我们就由于这房子的事,兴起惊天巨浪。黄昊杰更是亲自上阵,打电话给我爱人高润全,说什么“你们给的那点钱,这么多年连房租都不够给”,“你这个党校副校长,到底想不想当了?”等等。实际上,可以说,房子的事,就是这个“白眼狼”黄昊杰兴风作浪引起的。他就是我们周家的恶贼。
我爱人调到县人大后,周金凤、黄昊杰更是到人大大闹,还对在县人大出来作证的妹妹大打出手。可想而知,我的这个姐姐在黄昊杰的唆使鼓吵下,已经什么都不顾了。
综上,我认为这个所谓的“周凤珍”,根本就是罔顾事实,混淆真相。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这几年房价涨得过高,周金凤认为卖给我亏了,就千方百计要回来,不惜牺牲亲情和信用。诚实守信、相互友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原被告双方当初借钱没有写借条,而后双方就该房屋的买卖,也没有写协议,正是基于原被告双方同胞姐妹之间的相互信任。
对于这套房子,我始终有一个观点,就是房子只有一套,那个要都可以。但应该建立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互相谅解,才能解决。如果说当初拿我的三万八千多元以及后来我交的一万元,不给个合理的补偿的话,我也是不会同意的。
血浓于水,我们双方毕竟是同胞姐妹,亲情是永远割不断的。在此,我们始终愿意与周金凤协商解决,以告慰父母的在天之灵。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一旦有外人挑唆,亲情友情瞬间化为乌有。
2018-06-14 10:56:37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