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合法拥有湘潭县公交站牌广告发布权,湘潭县城管局没有出示政府任何文件,强制拆除湘潭县公交站牌宣传广告,给发布广告客户带来不可估量的商业损失,也让我公司失信于客户,请求政府给予明确交代!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事项我局已收悉。经查,湘潭县公交站台广告位为湘潭县城管执法局设置,同创广告公司系租赁经营。该公司与我局签订的租赁合同已于2017年9月30日到期,在合同租赁期间因创文创卫等需要占用了部分广告位,我局也补偿了同创广告公司的公交站台广告位使用权至2018年3月18日止。同时我局分别于2017年11月20日和2018年3月16日通知同创广告公司明确:“你公司应及时撤出广告位,不得以与商家已签订广告合同为由拒绝撤出广告,我局不承担后果。”因此,同创广告有限公司在城区公交站点所设的灯箱广告都视同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我局于2018年3月26日依法依规对这批违规户外广告进行集中清理下架。
湘潭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8年4月7日
2018-04-01 08: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