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岩泊渡镇岩市村岩南公路86户耕种面积改为街道规划区36米,现大约已修100多户居住房,都是按规划所建,但现在李元生在四邻不清的情况下乱建乱修,在上次发帖之后,于8.7号进行处理,岩泊渡国土所所长说,李元生可以这样建房,还说,李元生特殊情况,家里要娶媳妇,没有屋住,说在18米范围内前面是别人的,后面才是李元生的土地,他可以这么修。请问,后面的土地可以修,那前面的土地可不可以修呢?所长说,前面的不可以。试问这样公平吗?正义何在?法律何在?
国土局快管哈子啊!
我们是岩泊渡国土资源所,对李元双所说国土所不作为做以下回复:
1、李元生是岩泊渡岩市村村民,原住宅破烂不堪,且交通极为不便,儿子已大要成家,需要易址建房。
2、李元生建房地点为岩南公路旁自己的责任地,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可建设区域,基脚尺寸为12.3m×5.7m,前后左右都是别人的责任地,没有出行道路,多年来由于邻里关系未处理好,地基一直未调换好。
3、岩泊渡国土资源所巡查发现后,于2014年6月16日对李元生未批先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多次上门制止,8月7日下午和镇政府、村支两委一道又上门做工作,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李元生停止建设,和邻里协调好关系,调换好土地后再申报。
岩泊渡国土资源所
2014年8月8日
我们是岩泊渡国土资源所,对李元双所说国土所不作为做以下回复:
1、李元生是岩泊渡镇岩市村村民,原住宅破烂不堪,且交通极为不便,儿子已大要成家,需要易址建房。
2、李元生建房地点为岩南公路旁自己的责任地,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可建设区域,基脚尺寸为12.3m×5.7m,前后左右都是别人的责任地,没有出行道路,多年来由于邻里关系未处理好,地基一直未调换好。
3、岩泊渡国土资源所巡查发现后,于2014年6月16日对李元生未批先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多次上门制止,8月7日下午和镇政府、村支两委一道又上门做工作,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李元生停止建设,和邻里协调好关系,调换好土地后再申报。
岩泊渡国土资源所
2014年8月8日
法律要求公平!不能你一个国土所长说了谁家里要娶媳妇,谁家就能特殊,就能罔顾国法!你上嘴巴皮一碰下嘴巴皮那就是岩泊渡土法律!荒唐!
都明白一个国土所长,一餐饭,两包烟就能摆平,大不了好意思意思。党纪国法森严,迷途知返吧!
有些人怎么就能占用水田建房!?
国土是国家的生命线,要严格管理,不容任何人践踏!
2014-08-08 10:43: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