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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汉南路湘潮粥铺招牌有不雅文字

2018-10-27 9:13:21发布8次查看
汉南路天骄跆拳道旗舰店楼下的湘潮粥铺,招牌有不雅文字,每天几十个学生上楼下楼都能看到。希望城管能管一管。不利于孩子身心发展。其中“怕个卵”,算不算脏话?
颜忠军律师:户外招牌不得含有淫秽、色情的内容 商家在户外设立招牌,其目的是为了向公众推广、介绍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因而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调整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该商家的招牌含有淫秽、色情的内容,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法查处。
颜忠军,湖南环海律师事务所(省司法厅直属所)律师。执业证号:18002002111726
擅长领域:婚姻纠纷、劳动争议、经济纠纷、法律顾问、行政诉讼、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017183654(微信同号,欢迎添加)电子邮箱:yan78417099@163.com
单位地址:长沙市湘江大道208号欧陆经典大厦a座25楼
工商局、城管局该亮相了
对头!应该整改!
那你知不知道“火卵星”?
关于《汉寿县汉南路湘潮粥铺招牌有不雅文字》的回复
网友“肉松”:
我局收到您所发的关于《汉寿县汉南路湘潮粥铺招牌有不雅文字》的投诉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了安排,派人上门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2月16日下午,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发现汉南路湘潮粥铺招牌确实有不雅文字,执法人员马上要求湘潮粥铺负责人对招牌上的不雅文字进行处理,随后该店负责人立即请人清除了相关不雅文字。
汉寿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7年2月17日
2017-02-16 08: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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