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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桃花江镇扬家坳村村民呼吁还我权益

2018-10-27 8:11:51发布8次查看
尊敬的上级领导
本人系湖南益阳桃江县桃花江镇扬家坳村金塘冲组村民。我为位于芙蓉路两旁的2.97亩责任田被村霸谢长生强行划拨建房和抛荒,上访各级政府达20多年,耗尽我毕生心血和钱财,导致我因此穷困僚倒,为此我再次向上级领导提出诉求我这2.97田责任田是颁发了土地使用权证的,1997年起村霸谢长生未经本人同意强行将田划拨给别人建房,且无任何赔偿。其中1.2亩已陆续建房,其余1.77亩村霸谢长生也划给别人建房我几次阻止,因建房和修路切断了水源,一直荒芜。20多年,无端侵占了本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本人再次诉求
一、已建房的1.2亩必须无条件的付我土地赔偿费;
二、抛荒闲置的1.77亩必须补偿我的一切损失,且尽
早使我还耕;
三、赔偿我上访20多年的交通费、精神损失费、误工
费40多万元。
恳请:真正为民作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尊敬的网友:
您好!帖文《桃江县桃花江镇扬家坳村村民呼吁还我权益》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1.2亩土地赔偿费问题
经查,网友系桃花江镇杨家坳村金塘冲组村民,1997年下半年,金塘冲一组、二组合并,当时两组土地互相交叉,建房有阻碍,且当时组上有近20万元征地款待分配,全组多次召开户主大会,商定将位于公路边的土地分配给各户建房,各建房户从自己的承包田中选出最好的水田补偿给出田建房的农户。该网友同意将位于芙蓉西路南侧0.9亩干田、0.3亩旱土划出建房,金塘冲组将一组队屋门口的方丘0.7亩、刘家冲的尖丘0.5亩补偿给该网友。该网友全程参与了芙蓉路征地分配工作,并已在补偿的1.2亩水田耕种多年。此调整方案经金塘冲组户主大会通过,且已于当年落实到位,征地款也由村民小组分配到位。
二、关于1.77亩闲置土地问题
经走访和现场核实,网友所述1.77亩土地属人为闲置,杨家坳村并未将土地另行安排给他人建房,也未切断水源。
如网友对此答复仍不服,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2018-05-05 18:5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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