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胡友佳,是龙山县民安镇人,因为土地使用证丢失,去补办,调出国土档案(图片附上)但是国部门确以调查错误,说我是集体土地,我于1998年缴纳过土地出让金(发票与证一同丢失)我找到信访部门,信访部门联系国土,但是来人说调查错误就走了。就这样,我现在感到孤立无助,请位领导关注一下,解决一下,我家的房屋已成危房,在这样下去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请各位领导帮忙解决。本人联系电话13707434868
民安镇下面管有有几个村。如回龙村、蔬菜村,春井村,五艾村等等,你如果是这些村的,按理说以前划拨的房屋宅地(包括你现在住着的旧房子)应该是属集体土地性质的。不过,要重新补办证,村里或街道开具相关证明再找国土局办理吧。
2016-06-15 11:08:50
